第四百一十三章笙蘭
時間一晃,五年過去了,此時的忘君站在一座高山之中,在他的身後是鬼奴舛以及孟塗氏兩位左膀右臂。
“已經有將近兩年了吧,那一隻狗到現在還沒有回來?”此時的忘君看向了鬼奴舛說道。
“已經兩年了,到現在皮王一直沒有出現,不知道又跑到哪裡去了,不過這樣也好,畢竟沒有皮王存在,我們的耳根子也清淨了不少嗎?”孟塗氏說道,輕輕一揮自己手裡的摺扇,這時候的在山下的樹木全部消失了。
“孟塗氏,你怎麼還一直這樣的暴虐啊,這可是一整座森林啊,裡面有多少的生靈,竟然直接別你這樣的、、、、、、”
“這裡可是鬼障森林,裡面有著數十萬的陰魂,現在公子既然已經是鎖魂使,已經可以自由的出入到陽間,這裡乃是陽間少有的鬼森林啊。這些樹木花草上面都是陰氣,每一株上面都寄居者陰魂,我現在將他們斬殺殆盡,不就是為了抓捕這些陰魂嗎?”
“可是這樣打的陣仗、、、、、、”
“公子不是十分的喜歡使用咒術嗎?其中有一個最為重要的不就是句芒木生之術,只要意念一動,便可以枯木逢春。”這時候的孟塗氏不由得輕輕一笑,忘君直接一個翻身迴轉,一揮手掌,一團綠色的光芒飛過去,整個森林原本已經是荒蕪一片,但是現在瞬間又再一次變成了一片森林。
“看來公子對咒術以及力量的掌控又精進了不少,以前的話需要三個呼吸的時間才可以發動,但是現在的話只是一個呼吸就開始發動了。”鬼奴舛說道。
經過了五年的時間,忘君在陰間的地位也是一升再升,現在雖然說他是監察使,但是在其他的副職業上面官職也是一升再升,最為主要的是在半年前他晉升為鎖魂使,身為鎖魂使它便可以自由出入到陰間以及現世。
“公子,這裡的事情已經完成了,我們現在是不是要返回陰間呢?畢竟我們來這裡的時間也不能夠太過於、、、、、、”
“無妨,這裡還有兩支陰符,你們將他貼在你們的心口,便可以在這現世待著。”忘君說道。“這是我第一次返回現世,自然是要好好地玩玩了,你們看一下,這裡是哪裡?我們在這裡逗留幾天好好的玩玩。”
“在距離這裡最近的一個城鎮是一個偏僻小鎮,靠近太戊山脈,裡面有一個大家族方家,雖然說現在已經沒落了,但是此城還是依照他的先祖名稱故而稱之為方雲城。”孟塗氏說道。
“方雲城?那我們就現在這裡呆上幾天好好的玩玩吧。”忘君身形一晃,化作一道流光直接飛向了方雲城。他們進入到方雲城之後,此時的城中有了一次讓忘君感興趣的味道。
“公子這裡、、、、、、”
“你們也感覺到了?這一家似乎有些特殊啊?”忘君看向了這一間大宅,上面掛著一個牌匾。上書兩個大字“方府”。
“這裡似乎有著有高人在這裡設下了禁制,但是天道迴圈,這樣子做的話還是有傷陰陽之理啊。”忘君身形一晃,連同鬼奴舛以及孟塗氏已經到了方府。
而在這方府裡的人也是一愣,裡面的人直接一聲大呼:“相公,安人,你們快快進入到房間裡面,似乎有強者進入到家裡了。”裡面的一個女子說道。這一家人不是別人,正是當年巫族史上最為年輕的賢德司正公魂洛幫助的一家人。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方蘭生說道。
“你們現在在這裡待著,我去看看。”此時的鬼魅笙蘭已經走到了屋外。
“同為陰魂,這裡是我罩的,你們還是快快離去。”次殺跌鬼魅笙蘭已經經過幾年的清修,也算是有所成就。
“哦?整了半天是一個小鬼啊,但是沒有想到你這一個小鬼竟然可以得到巫族的陣法守護,也算是有所機緣了。”這時候的孟塗氏說道,手中一直輕輕揮動著自己手中的扇子。
“你們是、、、、、、是陰司?陰間的官差?”
“不錯,我們是陰間的隱私,你這一個小鬼,正所謂人有人法,鬼有鬼理,在這裡畢竟是現世,就算是有巫族的法陣護身,也會影響到這一家人的氣運。難道你就沒有發現你的丈夫現在的身體是越來越不如以前了嗎?甚至在行房的時候還會有、、、、、、”
“這、、、、、、你身為鬼魅,與男子交合,會吸收掉他體內的陽氣,現世之人陽氣一失去,那便是一具死屍了。”鬼奴舛說道。
“這、、、、、、”
“不,不要傷害我的妻子,我這一切都是我自願的,跟我的妻子無關,現在我已經跟我妻子拜過天地,她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我不會准許你們將我的妻子帶走的,你們既然是鬼魅,自然是害怕浩然正氣的,看我的大儒文寶。”此時的方蘭生一揮手,一張山水畫直接扔了出來,大儒文寶的上面射發出數丈的金光。
“哼,大儒文寶而已,只可惜你的這一件大儒文寶並不是將境以上的大儒,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個郎境的大儒而已。”忘君說道,手一揮大儒文寶直接已經被收到了忘君的手中,已經成了一個書卷。
“你們、、、、、、”
“我也沒有什麼事情,你這一個小子也算是重情重義了,但是這一個小鬼在這裡你是會死的很早的,到時候枉死城也多一個你的位置。”
“為他而死,我心甘情願。”
“那你這一個小鬼是怎麼想的呢?”忘君說道,看向了笙蘭。
“我、、、、、、是不是隻有我離開之後,他才會健康長壽?”
“這天理迴圈,誰也說不準,但是你不離開的話,他只有三年的時間可以活命了。”
“我、、、、、、願意跟隨你們離去,前往陰間,但是我希望大人可以幫我一個忙,調養一下我丈夫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