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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不就是隻狗麼 (1 / 2)

林楓沒有半句反駁,因為即使反駁了也只是浪費口舌,對牛彈琴而已。

林楓扭頭再次問李叔說:“李叔,你到底去不去?”

出去的機會,李叔等了太久太久了,奈何自己沒文化,出去也沒人要,只能去工地搬搬磚啥的,極其不穩定,累死累活還沒3000塊錢,而且還會出現拖欠工資,甚至不發的情況,他已經很厭倦這樣的生活了。

“去,我去,過完年我就去找你。”李叔面無表情地說著。

同行的村民勸阻著說:“老李,你可不能去啊,去了你就回不來了,他這個是傳銷啊,你怎麼這麼輕易就信了呢!”

“就是啊老李,三思而後行啊!”

議論聲還沒結束,林楓當即從錢包裡掏出2000元遞給李叔說:“李叔,過去的路費錢該不夠吧,這是我的心意,你拿著,買件得體的衣服也好。”

李叔看向了林昊,林昊笑著點了點頭。

沒有人想到林楓會這麼大方,這根本就不像是他們口裡所說的騙子能做出來的事,更不像是一個窮鬼能做出來的事。

王大鳳走了過來,瞪大眼問林楓說:“小楓,你真的在南都發財啦?當了大老闆啦?”

林楓微微一笑,“沒有,怎麼可能呢,我不就一個騙子嘛!”

王大鳳還有繼續追問,但是林楓的回答都是一致的。

當晚,為了表示感謝,李叔邀請了林楓去他家裡吃飯。

林楓一開始有拒絕,畢竟還有張雪和黃文花,她們並不習慣。

但是李叔生拉硬拽,林楓實在是沒有辦法拒絕。

於是林楓和張雪交代著說:“張雪,今晚你們吃飯的話就在嬸嬸家裡吃,至於休息,如果不願意住這裡的話咱們繼續回鎮上住去,等我回來。”

說完後,林楓跟隨李叔去了他家。

李叔有邀請林楓喝酒,但是林楓拒絕了,因為前世那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林楓銘記於心。

李叔也沒強求林楓,雖說有風俗,但是他並不是個不通情達理之人。

吃飯時,林楓問李叔說:“李叔,咱們村有沒有那種經常做小偷小摸的事的人啊?”

李叔很是疑惑,以為林楓要找人替他偷東西,於是說:“哦喲喲,小楓,這樣的事可不能做喲,這樣可是違背道德的事呀,你怎麼能做這樣額事呢。”

林楓眉頭一皺,解釋著說:“哎呀李叔,你是不知道啊,我嬸嬸家哪條狗可金貴了,比人還重要,為了那條狗還欺負了我和林珊,把我說的連狗都不如,我得讓他們嚐嚐點滋味啊!”

“他們怎麼說你的?”

林楓把事情經過還原的一遍,李叔聽了氣得直拍桌子,氣憤填膺地說:“太欺負人了,這根本就不是人乾的事,必須把這口氣給發洩回去。”

“對啊!”林楓拍了拍大腿說。

緊接著,李叔給林楓說了個人名,王二癟子。

偷雞摸狗這事在方圓幾個村裡屬他最拿手,除了他誰都不好使。

但是這事吧,林楓並不方便出面,於是和李叔說:“李叔,這樣,你去告訴他一聲,讓王二癟子把我嬸嬸家的大黃給弄死,事成之後我給他500塊做為報酬。”

李叔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問林楓說:“啥時候讓他動手啊?”

“嘿嘿,這事當然越快越好,當然咱也不能逼他,看他啥時候有空唄。”

早死早超生,倒不如今晚就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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