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五點三刻。
冬季總是瀰漫在孟加拉的薄霧還未完全散去,大順軍左翼縱隊的偵騎已經和那些穆思林輕騎短暫地交火了。
大順的偵騎一般都是七人一個小隊,他們的制式裝備,是一支海軍款的短管燧發槍、一支燧發短槍,一支長矛、以及一支騎兵刀。
這些偵騎一般都是良家子組成,因為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養的馬術。
和那些正規的農民出身、拉上戰馬訓練兩三年的正規列陣騎兵不同,偵騎需要很好的馬術。
當偵騎的最大好處,是可以搶到很多戰利品。
一般來說,對面的偵騎身上的東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騎兵。
比如此時大順的這支偵騎小隊發現的對面的孟加拉輕騎。
一支塔瓦彎刀,可以賣一筆錢;一件可能破損的羊毛和綢布編織的緊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賣一筆錢;身上的金銀首飾、會鑲嵌一些銀裝飾的蒙古款式的腳尖勾起可以勾住馬鐙的靴子……或者身上搶到的女人紗巾,等等,都可以賣錢。
這支偵騎小隊在南洋服役許久,對於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貴族身上的裝飾,非常瞭解。所以他們比較樂於砍人,運氣好有時候再拽個耳環、摸個戒指什麼的,只要沒死,吃喝嫖賭一年的錢就出來了。
偵騎小隊的隊長看著對面淡淡薄霧裡冒頭的六個騎兵,將嘴裡嚼著的煙吐出來,露出來了亮閃閃的兩顆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戰利品,從死人嘴裡拔下來的。
檢查了一下身上的火槍,一起打過幾仗的夥伴也不需要什麼口頭的命令,搖晃了一下腦袋吹了聲口哨,便默契地心有靈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馬鐙,小隊開始朝著對面慢跑過去。
對面的孟加拉輕騎也發現了他們,並沒有跑,而是也朝他們對沖了過來。
兩邊還有兩百餘步的時候,他猛然提快了馬速,吆喝一聲,肩膀一抖,將掛在背後的海軍款短管槍向後折了一下,活動了一下肩膀,將長矛夾在了腋下,但是夾的並不緊,也沒有按照那些在他看來那些奇葩的操典規定的手肘要低於長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傾斜成什麼樣的標準動作。
對面的孟加拉騎兵手裡也是夾著長矛。
此時偵騎小隊隊長的眼中,已經沒有了別人,只有對面的這個孟加拉騎兵。
馬匹開始加速,在兩人相距約莫五六十步的時候,原本夾在腋下的長矛,被他舉了起來。
左手鬆開了韁繩,只要雙腿控制馬匹,變成了標準的雙手持槍姿勢。
對面的孟加拉騎兵顯然有些慌張,但他終究沒有做出雙手持槍的姿勢,而是硬著頭皮,將長矛斜著指向了大順這個偵騎小隊長的面部。
雙馬交錯的瞬間,小隊長舉矛一撥,隨後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間刺中了對面的臉。
身體下意識地向側面以傾,避開了對面被他隔開後偏離了方向的長矛。
已經在身後的敵人落馬,他收起了長矛,控著韁繩,準備繞圈子重新衝擊,聽到了不遠處傳來的槍聲。
他也順勢把長矛丟在地上,從側面的捆紮袋那拔出了手槍。
在拔出手槍的時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說因為殺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從死人嘴裡拔的,殺人這種事對他而言已經毫無內心波瀾了。
只是握著手裡的短槍,感嘆著自己這批人的時代過去了。
他們或許是大順最後一批職業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職業兵了。
除卻那種重甲單手持槍衝陣的,實際上此時大部分的騎兵單手持槍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馬術不合格,馬上武藝這種東西,已經沒幾個人練了。
他生在那種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順的列侯不是爵,類似於老戰士、老五營。自小騎馬,騎了十多年,可以隨意地雙手持槍、鬆開韁繩、只靠雙腿和腰腹控制馬匹。
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
大順組建的一些騎兵營,沒幾個能雙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農民裡招募的。
指望他們用雙手持槍,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簡單的回馬槍斜下刺這個動作,他玩起來,靠著雙手持槍,簡直不要太簡單。
而朝廷訓練的那一批正規的槍騎兵,壓根不存在雙手回馬刺的能力。
他們倒是也能回馬刺,按照操典訓練,要分為右側刺、左側刺,每種刺法都有標準的分解動作。
第一步,標準腋下夾槍姿勢。
第二步,腳踩住馬鐙,大腿用力,身子略微戰起。
第三步,槍尖向下,身體繼續站起。
第四步,利用站起來的高度,將長矛的槍尖由下繞圈,手腕翻轉。
第五步,矛身依舊在腋下,脖子右擰,持矛手腕與左耳平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