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肯鑽研,方法總比困難多。
只是荷蘭走私販子的這番話,是真觸及到大順海商的思維盲區了。
不是說大順的商人就溫良恭儉讓,買賣真公平。
大順西洋貿易公司裡,充斥著前走私販子,海賊,理論上該被絞死或者二十斤號枷的罪犯。
超三分之一的大股東的第一桶金,都不乾淨。非常的不乾淨。
殺人、放火、走私違禁品、行賄、搶劫、首裡城武裝賜貢、跪舔幕府叫陛下、給長崎奉行寫上貢賦表之類的事他們都幹過。
只不過大順的特殊國情,阻礙了大順走私人才的思路。
大順走私販子的思路是大順的特殊國情所決定的。
阻礙他們走私的唯一原因,只是各國的防止白銀外流政策。
貨物精美且價廉,之前阻礙他們走私到日本的,只是日本的鎖國政策。
我的貨好,我的貨價格更低,所以我唯一要考慮的,就是怎麼把貨賣進去。
是這樣的思路。
但荷蘭走私販子的思路,就和大順這邊不一樣。
荷蘭走私販子走私思路,可不是天然的物美價廉的優質品去打敗劣質品。
而是“以真亂真”。
就比如說中國的茶葉。
都是武夷茶,現在擺在你面前,沖泡之後讓你喝,你說哪個是合法的?哪個是非法的?
甚至很可能,這兩包茶,都是同一棵樹上長的。
只不過,從法律上講,一包就是合法的、一包就是走私的。
荷蘭走私販子的生活環境,註定了他們不可能和大順的走私販子思路一樣。
而大順走私販子的生活環境,也註定了他們與荷蘭走私販子的思路不一樣。
荷蘭走私販子一針見血地指出,歐洲的問題,是處在一種重商主義的惡性競爭中,物美價廉並不是商品能賣出的第一優先屬性。如果自由貿易理論是真理,那麼都不用中國,二十年前印度棉布就已經摧毀英國的紡織業了。
當然他們也表示,自己是重商主義的受益者,自己內心信仰自由貿易的哲理,但旗幟鮮明地支援重商主義。沒有重商主義,哪有走私販子的美好歲月呢?
於是在這種環境下,他們對走私有一套“在歐洲適用、且只適用於中國走私”的特色路線。
歐洲又是無法複製的。
這種“以真亂真”的走私方式,有兩個前提。
首先一點,就得能夠仿製出、或者從各種渠道拿到和真品一模一樣的貨。
比如中國的茶、絲、瓷,被強制分成了合法和非法。
那麼就能用以真亂真的方式。
其次一點,就是假貨一定要比真品便宜。
茶就不用說了,逃開英國的關稅,當然比合法品便宜;而棉布這個,又是隻能中國做、他國做不了的。
中國可以做劣質的曼徹斯特棉布,做的和“真”的一模一樣,而且還便宜。
荷蘭就不行了。
不說做不出來,就算做出來也絕對不可能比英國真品便宜。
那就沒意義了。
總之,用黃鐵礦冒充黃銅,固然會被識破;但用金子冒充黃銅,也一樣會被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