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新股還是發債券這一點上,十七人董事會的決策,實際上是符合“先上車”的股東的群體利益的。
誰要是當初先上了車,是那800萬兩白銀原始股的一部分,誰也不想增發新股。
於是現在問題就出來了。
大順下南洋了。
800萬兩的原始股,直接兌付,真不是兌付不起。
但是,12倍的債券呢?
這才是真正要命的東西。
這才是牽著王八吊著鱉的存在。
槓桿太大了。
這也是為什麼劉鈺說,就算是荷蘭人提前知道大順要下南洋的訊息,也無計可施的原因。
非要發債券,不增新股,怎麼能在南洋擴軍備戰?
反過來,要擴軍備戰,大順虎視眈眈,就算發新股,有沒有人願意買?
明知道這錢可能打水漂,誰會為公司接盤?
有這錢,買法國國債、買英國國債、買俄國國債不香嗎?
東印度公司要是一開始就發新股,增加資本,降低股息,損害原本股東的利益、為公司長遠利益著想,也不至於在東南亞搞出諸多竭澤而漁、毫無遠見的手段。
可反過來,這麼搞,明顯違背了資本的逐利性,需要的不是一個對全體股民負責的董事會。
而是一個絕對集權的、說一不二的、無限權力的無限責任制的董事長,或者叫東印度公司國王。
這又和金融規則相悖。
而先行一步的金融規矩,又是荷蘭之前領先世界、當過超級大國的基石。
所以東印度公司面對南洋問題,根本無能為力。這是體制原因。
這些為了保護原始投資者利益而發行的東印度公司債券,才是讓整個荷蘭金融動盪的原因。
真要是隻是區區那800萬兩白銀的股本資產,荷蘭最多疼一下。
可是12倍的債券,就讓整個荷蘭的金融市場,徹底崩了。
按照歷史程序,走到這一步,標準流程是:政府出面,解散東印度公司,接管東印度公司的殖民地和所有資產,也承擔東印度公司的所有債券、債務。
可是,現在的荷蘭政府,哪有這個能力?
民眾已經爆發了諸多的不滿暴動,這時候再宣佈東印度公司收歸國有,全體荷蘭民眾為東印度公司的債務買單、擦屁股?
別說現在還是鬆散的七省邦聯的荷蘭,就算是封建集權到頂點的大順,壓在頭上12倍的債券,大順皇帝都不敢接、戶政府尚書能當天就嚇得病了告退回家養老。
大順也還不起這幾千萬兩的債務,就算是分幾年還清,那也還不起。直觀來看,夠來一次廢漕改海和黃淮地區的簡單治理;夠打三四次準噶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