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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八零章 滑不留手 (1 / 2)

能做到一省節度使的,自不是書呆子。

不過有些話也不要說得太明白。廣東節度使雖然說鴉片一物有大害,但他也不覺得這是天大的事,提前發現控制住就好。

即便皇帝讓他查辦,那也只是該查辦查辦、該上疏表態說此物大害就上疏,在它看來事雖大,卻好解決。

他和劉鈺說這些的言外之意,就是朝廷的稅法有問題,這才是朝廷真正要解決的大事。

本身若能延續一條鞭法,完善一下,確保朝廷徵稅之後,地方不再加徵,然後中央和地方分稅,這就很好。取消徭役,完善募役法,配合取消丁稅,正合適。

但他不會說出來的。只要說出口,就要得罪人。

得罪的甚至不只是那些利益相關的人。

甚至可能直接得罪皇帝:這麼搞,肯定要明面上加稅。哪個皇帝不想著史書上記一筆,輕徭薄賦、三十稅一?但地方所需不攤派、算在國稅裡收上來再分,就不可能三十稅一。

從明朝開始就知道,朝廷一直在搞君子遠庖廚、掩耳盜鈴那一套。但就和琉球問題一樣,誰閒著沒事幹揭開這畫皮啊?

堵上耳朵、假裝不知道。

當三十稅一的好皇帝不好嗎?

幹嘛要當十而稅一的暴君?

現在他這麼和劉鈺說,其實要說的更明白點,就是在提醒劉鈺,不要做“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美夢。

戶政府又不給錢。

地方怎麼鼓勵遷民?鼓勵有個卵用?靠鼓勵能遊過大洋、鼓出種子耕牛?

再者說了,就戶政府收那幾個子兒,稍微遇到災荒和戰爭就不夠用,估計也給不起。

現如今那鴉片販子把蒙皮揭開了,幾十萬人的生計要解決,之所以要低調處理,不還是考慮到朝廷根本沒錢嗎?到時候不低調處理,也不給錢,朝廷的臉往哪放?

廣東節度使心道,這事雖說我覺得是對社稷有好處,並不認為遷回廣州是好事。但惹出來的麻煩,畢竟不是我惹出來的。現在你卻叫我幫你解決這些無業百姓下南洋的事,你又不給錢,我怎麼解決?

又想,反正我話說明白了,好處壞處都說了。你要是真急眼了,要上疏陛下搞政績考核掛鉤,到時候激起民變,那也和我無關,我可是提醒你了。

總之,情面給到了,事情我不辦。

朝廷承認貿易中心北移,確實出現了無業流民生計問題,我可以辦,地方加派一些稅,給他們解決了。

朝廷不承認這件事、假裝不存在,我就不管。出了事朝廷出錢鎮壓,反正不是我攤派加稅引起的,責任找不到我頭上。

要不然,朝廷不承認有事,我卻主動加派稅去解決,萬一沒解決了,出事了。那到底是你的責任?還是我加派稅導致的?那可說不清。

事情沒辦之前,應該先把鍋分清楚。

不然,便是,寧無功,毋有過。

哪怕戶政府就明說了,沒錢,不撥錢;內帑也說了,沒錢。只要皇帝或者天佑殿,或者你興國公背這個鍋,自己就可以辦這個事。沒錢,大不了加派嘛。

但既不給錢,也不背鍋,自己是斷然不辦的。

再者說了。

商路變動、貿易中心北移,好處誰拿了?

大部分好處都歸於內帑了,在廣東留了一堆爛攤子,按理也應該是內帑出錢。

總不能說,好處內帑和入股的勳貴們拿了,然後爛攤子讓戶政府太倉國庫銀子收拾吧?

這本就不合道理。

況且國庫戶政府也不出錢,那豈不就還是讓他們這些“基層”地方官來解決?不出事便罷,一旦出事,他們這些地方官“亂攤派”,是不是正好就是個平息民怨的藉口?

借地方官之頭顱一用不提,曹孟德最起碼還汝妻子吾養之呢,這要是被借頭了,只怕妻子都要戍邊流放。

這就不是虎兕出於柙的問題,而是刺人而殺之說非我也兵也的問題。

這種話,點到即止。

劉鈺也不好意思樹大旗、講道理。因為這種事一旦開始講道理,那大順的合法性就沒了——你大順有這麼原因、那般理由,大明難道就沒有這般原因、那般理由?怎麼不見你李自成、李過、高一功、李來亨老老實實體諒朝廷?

是以,大順自復京城鼎定天下後,對一些事,都是“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態度。

這是大順特殊的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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