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對英國的怨恨,對航海條例的噁心,且不說市場和運輸,只說物流中心的好處。
假設大順現在急需美洲的棉花,量大。沒有航海條例,這活肯定是落在荷蘭人身上了:我船多、運費便宜、路熟、巴倫支一樣的信譽、跑得快、船大能偷稅降成本。
全世界打聽打聽,誰家的運費也沒有我荷蘭便宜。
如果是自由貿易,各國的資本家肯定選優勢這麼大的荷蘭航運,那麼大量的棉花就要在阿姆斯特丹集散裝箱分包。
資本又不傻,能省運費,幹嘛不省?
這樣一來,既養活了一群水手、船長、造船工匠;也養活了一群抗包的、分撿的、裝卸的;又養活了一群投機的、玩期貨的、搞海運保險的;還養活了一群開飯店的、開旅店的、開妓院的……
就像是倒了一個東印度公司,直接加間接是影響的人口數以十萬計;亦或是大順威海等地,因為駐軍按時發軍餉導致的商業畸形繁榮。
運輸業務這一套行業,也可是不止關乎貨運那點人。
法,是人定的。
而且還是外國的法。
自己當然可以不遵守。但不遵守的結果,就是被人抓住後殺頭或者搶貨。
打不過定法的人,法就有效。
想要改變現狀,只有兩種辦法。
合法手段,當然是透過英國國會,修改法律。
但就憑米子明去了一趟瑞典,英國國會就能迅速修補法律漏洞這一點來看,這不是給點錢遊說行賄就能解決的。
要麼,就是“不合法”手段。
以暴力推翻法律執行的基礎,以暴力推翻維護法律的國家的暴力工具——英國王家海軍。
沒錯,我就違法了、我就走私了。但你抓不到我、懲罰不了我,那麼這法是否存在有什麼意義呢?
荷蘭現在面臨的困境,其實說到底就一點:海上打不過英國。
柿子要挑軟的捏。
反英是一條路。
反法反西也是一條路。
不是說法國就比英國強大很多,所以英國是軟柿子。
而是法國可以“不講武德”,說好了只是海上貿易的爭端,但法國不講武德,不只在海上打,還派陸軍來阿姆斯特丹,就算荷蘭在海上大勝,那也沒用啊。
相對於法國陸軍的威脅,英國的陸軍就是垃圾,荷蘭倒還真不怕英國的陸軍。
攝政派本來秉持的外交信條,就是和法國做朋友,法國要是想當鄰居就打法國、只要法國不想當鄰居那就是好朋友。
但法國一天天的渾身是勁兒,瞎亂用,在個比利時浪費了快一百年時間了,逼得荷蘭只能反法,不然就要當鄰居了。
現在安東尼看到的,是大順這幫人又在煽動荷蘭的輿論、而且很可能是和法國達成了什麼密約,法國或者出於俄國出兵、或者出於大順的某些密約的目的,可能要放棄對奧屬尼德蘭的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