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給的兩刻鐘時間一到,這些商賈們給出了劉鈺回答。
劉鈺面無表情,不驚不喜,依舊是慢斯條理地喝著茶。
這些年在官場上廝混,這喜怒不形於色的本事,和那些大順的職業官僚是沒法比,但多多少少也有了那麼一點本事。
既像是反問、又像是自問的一句話後,周圍便鴉雀無聲,都在等著劉鈺下一步的回覆。
其實劉鈺內心是很高興的。
15%的年息,雖然依舊不敢答應、不能接受。
但是,坐地起價、就地還錢,這還是可以討價還價的嘛。
比他之前內心預估的20%,實在是低了不少,著實可喜。
半晌,這些人見劉鈺也不說話,只要又將林允文推出來。
“鯨侯,我等皆以為,這下南洋的事,涉及太多。軍、政都非我等商賈所能涉足。”
“是以皆以朝廷為準。”
“以15%之年息,已算是我等回報朝廷。”
“不管是民間借貸、亦或是國朝法令,三分利亦可接受,這二分利極為善貸。我等取一分五之利,足見我等真心。”
劉鈺對這番話還是點了點頭。確實,15%的年息,放在大順,真的是絕對的低息了。
朝廷規定的最高利息是30%,大順承明律,但大順或者大明的法律,尤其是關係到貸款這種經濟問題的,在基層其實就是個屁。
就算是兩家都有勢力,也有空子可鑽。
就像是阿拉伯地區,按照教法,是不能放貸的。
但是,我不放貸,我借給你十塊錢,但我只給你七塊錢。你還錢的時候還我十塊、借據上也是十塊,我一分錢利息都沒收你的,這怎麼能算是放貸呢?
類似的辦法,全世界通用。
無非大順這邊,因著有法律;中東那邊,有經書;西歐那邊,有經院哲學可以把利息解釋成風險收益金……
都差毬不多。
中國為什麼有九出十三歸的說法?
因為從明朝開始,法律規定的最高利息,就是三。
九出十三歸,就不違法;其實是同樣利率的十出十四歸,理論上就違法。
這就是個標準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根本治不了。
不能拿著《大明律》或者《大順律》,將裡面的東西當成是全部的現實。
既然在現實中做事,劉鈺自是承認,他們給出的15%的年息,確實算是低息了。
點頭之後,劉鈺又問道:“你們說的皆以朝廷為準,是什麼意思?”
“呃……”
林允文一時間不該怎麼回答,心道這好像也不必說。我們這些商人,難不成真的能決定朝廷往哪用兵?難不成真能決定攻伐那些南洋小國?
朝廷怎麼可能給我們把控軍隊的機會?
南洋、西洋貿易,沒有軍隊,怎麼可能辦得成?
什麼叫以朝廷為準?那自然就是單純的以朝廷為準唄。
沉默後,劉鈺道:“要以朝廷為準,這麼說,對也不對。”
“說對,朝廷的法律、規矩、制度,當然是要遵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