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也撥了開辦官學的錢,也撥了募兵費用,這裡也不缺勞力,建幾座營房也不難。待我上去看看,規劃一下大致的圖冊,承包出去就是。”
康不怠琢磨了一下,也覺得這個辦法的確很好。把軍營和學校都搬到島上,雖然距離海岸也不遠,可要想隨意出入那就大不容易了。
家屬在威海住著,休沐日子可以見一見,平日裡想見也見不成。
“公子,那募兵的事呢?依我看,是不是一邊修建營房,一邊準備募兵?”
劉鈺笑笑,搖頭道:“募兵?不急,兩三年後再說吧。仲賢以為,練兵難在哪裡?”
“公子說笑了,我對兵事不太懂。但兩三年後再說,是不是晚了些?公子的前途,都在這一營兵上。海軍即便興起,未有戰事,也不知可用與否。倒是陸軍,平準噶爾的時候正是一個檢驗的機會,若公子能力壓別處營兵,公子前途無量不說,公子所想的軍制變革,也才更有可能。”
劉鈺哈哈一笑,只道:“一點都不晚。只要把軍官練好了,兵械局開辦起來,軍校體系準備好,若農夫拉出來兩年才能成軍,那這優勢何在?早招兵,早花錢;晚招兵,晚花錢。這先把這四五百人練出來就行,招個五百一千的也行。等以後再募剩下的。”
“萬事開頭難。真要到募兵的那一步,反倒是最後一哆嗦了。倒是仲賢,我讓你去辦的事,辦的怎麼樣了?”
康不怠見劉鈺認準了日後再募兵也來得及,他知道自己不懂兵事,該說的已經說了,也就不提此事。
劉鈺讓他去辦的第一件事,倒也簡單。
當兵要吃糧,但除了吃糧之外,還得吃肉。膠東地區,肉不見得多,魚卻不少,劉鈺讓康不怠去考察考察魚價,看看日後練兵的時候能不能吃得起。
朝廷給的錢肯定不夠,劉鈺想著搞走私,可即便走私也不能說財大氣粗,用錢的地方還很多。
尤其是若想讓當兵的平日吃魚,若這個魚價搞不清楚,也是一筆大開銷。
“公子的事,我已經辦妥了。若是買魚,肯定不合算。我走了兩圈,詢問了一番,這沿途碼頭市場都有漁霸,非經其手,不能售賣,這就叫魚價高了幾分。”
“再者朝廷收丁口銀。貧富所差日大,富者三分銀不算什麼,可貧者三分銀就是大難。許多貧苦漁民沒有船,岸邊灘塗又被漁霸、地主所佔,不能在灘塗捕魚,只能數人租借一艘船,號‘各倒包’。”
“數人一艘,各帶漁網,租借船隻出海。回來後還了租船費用,又被漁霸壓了價,每年再繳丁銀、服徭役、只能說是餓不死。”
大致介紹了一下情況,康不怠便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
買魚肯定是貴。
當募兵去捕魚,那就又練成了地方駐軍,根本不是野戰部隊。
所以康不怠就想,能不能劉鈺出一筆錢,造幾艘漁船、買幾套漁網。
僱傭這些貧苦漁民來捕魚,一方面可以上報為服徭役,鑽個空子,就免了這些人的役;另一方面,一個人每年三分銀的丁銀,也不多。
平日裡再給一些米麥,一個月給個三五斗就行。以三年為期,在這三年內,打的魚都歸軍營。三五年後,船和漁網都歸漁民,丁口銀軍中出,徭役劉鈺出面找人給他們免掉。
康不怠算了一筆賬,如果就按照日後募兵七千來算,每天都能保證有魚吃,若是買,開銷就極大。
但若是用這種方法和貧苦漁民合作,這些貧苦漁民必然願意,因為他們三五年之內根本攢不下一條船的錢,而且還省了徭役之苦。
七千人,也就需要三十條船,百十個漁民,這樣一年的開銷實際上就是三兩銀子的丁口銀、每個月三五十石的米麥,船平攤下來也沒幾個錢。
而且如今可以暫時試行,反正軍營裡此時才幾百個人,先弄一些漁民試試。
至於漁霸和地主佔據的灘塗,也不用去管。威海營房附近、劉公島等地,這是軍管區,哪個漁霸敢佔的話,趕走就是。
聽完康不怠的辦法,劉鈺琢磨了一下,似乎可行。
“仲賢這辦法,倒的確可以。想來他們也會願意,反正暫時用不到太多,你就去把這件事辦妥吧。給你一個月時間,算算漁船、漁網等一共需要多少錢,算出來後到我這支取,一個月之內我要見到魚。可有問題?”
康不怠心道這事若是一個月才能辦成,那我也不用當門客了,遂道:“一個月自然是夠的,公子不妨再想想下個月要我辦成什麼事,一併說了。屆時做完了,我也好歇兩個月的假。既來此地,不遊蓬萊,豈不虛來?”
劉鈺知康不怠的性子,這件事的想法也大為可行,足見其辦事的能力,主要是思路不那麼死板。
當初說好的只要把事做完了剩下的事劉鈺不要管,便道:“那好吧,我再多給你一個月的事,你就去各地轉轉,結交富戶文人,尤其是開礦的,打著我幕僚的旗號去就行,蹭吃蹭喝,作詩扯淡,隨你,也不用問太多。我再撥給你二百兩銀子,總吃別人的,你也得回請,反正就是個吃喝玩樂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