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聽了夜清歡的話,倒是沒表現出太不高興的樣子,只是目光幽幽地看著夜清歡,半晌才道:“既然辦不到,就不要想著怎麼討好我啦!”
夜清歡這回是真的無語了,耳根子還有點發燙。
嗷……這隻食人啄,竟然如此剔透,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小心思……
“是你救了我的命,所以你根本不用討好我,只要你真心和我做朋友,不像媽媽一樣傷害我,我就會一直跟在你身邊的。”小金點著小腦袋,尖細的聲音很是認真。
夜清歡心底微微動容,看著小金一會兒後,輕輕地點了下頭:“好,我們做朋友,絕不互相傷害。”
來古老之境之前,她還真沒想過會和一隻鳥做朋友。
而見識過小金無與倫比的殺傷力之後,她更是沒想過小金會對她如何如何死心塌地,因為她認為小金跟著她,更多的是一種聰明的自我保護……
直到方才,小金點明瞭她的小心思,她才覺得這小傢伙或許說要跟她做朋友——是認真的。
正如它所說的,它儘管吃了自己的妹妹,殺了自己的媽媽,可它畢竟是有原因的。
一則它不知那是它妹妹,二則媽媽先對它下了殺手。
所以,它的原則便是傷害它的不管是誰,都要以牙還牙回去!
果然如夜蘭陵所說……食人啄最是記仇,睚眥必報。
“嘻嘻!”小金看清夜清歡眼底那抹動容和認真,似乎十分高興,嘻嘻笑道:“小清,我要吃雞肉!”
“沒問題!”夜清歡挑眉,應允下來。
她也知道小金最近不適合在人前露面,畢竟小金是食人啄,會造成一定程度的恐慌的,她可不想給自己惹麻煩。
所以,夜清歡很快就到房外,叫了小二讓他準備一些雞肉送進房裡。
很快,小二便將雞肉給送來了。
結果,房門一關上,小金就大叫:“要生的!要生的!”
夜清歡腦海裡頓時浮現出小金吃掉那紅色啄木鳥的畫面,片刻後默默地轉身,又到房外告訴客棧小二,重新準備生雞肉送進房裡來。
小二一頭霧水,想不通一個嬌俏小姑娘怎麼要生雞肉,但因為有客棧掌閱的吩咐,他也不敢怠慢,很快按照夜清歡的要求送來了。
不一會兒……因為小金的大肚量,夜清歡前前後後跑了四五趟讓小二加肉。
最後,當小金吃飽時,客棧後院的廚房就炸開鍋了。
“那人字號房間的姑娘好生厲害啊!竟然愛吃生肉!”
“誰說不是呢?看不出她漂漂亮亮的,卻還有這等怪癖。”
“知人知面不知心嘛!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病喲……”
而此刻,客棧的前面廳堂也闖進了一批不速之客,有男有女,氣勢非凡。
“你們這兒有沒有人來賣一顆四階元魂丹?”
客棧掌櫃面前,拍上了一張金票——可以到錢莊兌換一千枚金幣的金票!
一個客棧一年的盈利,也不過在五百金幣的樣子,可想而知這張金票價值多少了。
普通人,是絕對沒辦法一下子出手這麼闊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