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內,眾人望著龍頭棍,大眼瞪小眼,盡在無言中。
終於,還是許sir率先打破了沉默,他開口說道;“幾位長官,這根龍頭棍,我們該怎麼處理?”
大家互相對視了幾眼,其中一人開口說道:“要不然送警察博物館?裡面倒是有專門的三合會展廳。”
立刻有人反對道:“不行,這東西可是和連勝社團話事人的信物,據說傳承了上百年,如果放進警察博物館,那和連勝社團還不得炸了鍋!
和連勝社團的勢力範圍遍佈港九,他們若是故意惹是生非,整個香江的治安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我們必須要維護香江的繁榮和穩定!”
“要不然就將龍頭棍還給他們吧!”又有人開口道。
馬上也有人反對道:“這怎麼行!我們可是警察!把龍頭棍還給社團,我們的尊嚴何在?這要是傳出去,說警隊對社團分子妥協,那還了的!”
“沒錯,我們還是要對付那些社團分子了,如果我們將龍頭棍還回去,社團分子會以為我們怕了他,那麼他們就會更加肆無忌憚的犯罪,會對治安造成更大影響!”
“除此之外還有一點,就是市民的會怎麼看?如果我們表現出對社團妥協的姿態,市民會不會對我們的能力產生懷疑?會不會對我們失去信心?會不會認為我們跟社團是蛇鼠一窩?如果連市民都不信任我們,那麼我們怎麼去維護香江的繁榮和穩定?”
旁邊的人也紛紛附和道。
“可龍頭棍在我們手裡,社團的人八成是要鬧事的。”
“咱們是執法者,誰敢鬧事,咱們就抓誰!”
“和連勝社團有五萬多人,比我們警察還多,咱們抓的過來麼?就算咱們抓的過來,赤柱監獄也關不下!”
“我們警察的存在,不是為了抓人,而是為了維護治安,維持秩序,如果治安變差了,秩序變亂了,抓再多人有什麼用?”
大家各抒己見,會議室內儼然變成了一場辯論賽。
終於,一位年長的長官開口說道:“這個龍頭棍,放在我們手裡也沒什麼用,如果能換來社會安定的話,還給社團也無妨,畢竟這本來就是人家社團的東西嘛!
一塊木頭疙瘩而已,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更何況這既不是贓物,又不是違禁品,我們警方沒有理由扣下,就當做是失物招領,還給失主是符合法律程式的。”
經過這位長官的提醒,眾人才意識到,在法律層面上,警方確實沒有理由扣下龍頭棍。
龍頭棍不是贓物,也不是違禁品,充其量就是個普通的證物,既然是普通證物,在案件審完之後,就應該依法物歸原主,警方若是留下來,豈不是成了私吞證物?法律是不允許的。
因此這根龍頭棍,最終必須得還給社團。
原本那幾個反對歸還龍頭棍的長官,紛紛不再言語,法治社會嘛,一切按照法律來,作為執法者更應如此。
然而許sir卻又提出了一個新的問題:“各位長官,現在的問題是,這根龍頭棍,我們應該還給社團的哪個人?”
“龍頭棍是話事人的象徵,當然得還給他們的話事人。”有人回答道。
“可和連勝社團那邊還沒有選出話事人啊!”許sir接著說道;“我們整組人昨天晚上一夜都沒睡,就是盯著這件事呢!
現在社團在選話事人方面有分歧,有人支援林懷樂,有人支援大D,雙方互不相讓,隨時有可能打起來。我已經找了幾位有名望的叔父輩去勸說兩人,但依舊沒有效果!”
“那就等他們有了結果,選出了話事人,再將龍頭棍還回去。”
許sir則長嘆一口氣:“但是根據他們的選舉規矩,必須要拿到龍頭棍,才算是正式繼任為話事人。”
聽了這話,眾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全都有些不知所措。
龍頭棍應該還給新任話事人,但候選者需要拿到龍頭棍,才能成為新話事人。這就好比有雞才能孵出蛋,可想要有蛋,必須得先有隻雞,雞和蛋都沒有,壓根就是一個悖論死局!
作為警方,在新話事人沒有誕生之前,也不能將龍頭棍還給其中一個候選人,否則就成了警方支援其中某一個候選人,那警察與社團勾結的名聲,算是坐實了。
最終還是那位老長官比較有主意,他開口說道:“既然新的話事人還沒有選出來,乾脆就將龍頭棍還給上一任的話事人。至於上一任話事人將龍頭棍交給誰,那就是他們內部的事情了。”
許sir卻苦澀的笑了笑,開口說道;“上一任的話事人叫吹雞,被車撞成了重傷,送進了醫院,就在今天早上,他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