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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貴客至 (1 / 2)

見到墨玉這般,秦璃一臉鄙夷。

在原主留給她的記憶裡,就有墨玉偷她的首飾去賣,然後在綢緞莊買布匹,給付煜做華服,做鞋子等事。

墨玉和墨竹一樣,都是在幾年前,嘉餘府受雪災的那年,郭氏買回來當婢女的。

在這個大寧皇朝,婢女不是終身制的。

墨玉和墨竹都比她要小一點,不像清荷一樣,是和她從小一起長大的。她母親買了她們回來,是想她們照顧她幾年了,再把她們送走的。

古代女子到了十六、七歲,都會考慮嫁人的事。墨玉和墨竹都有了十七歲,自是也不例外。

墨玉仗著自己有幾分姿色,身段兒也好,還是在大戶人家見過世面的,就心氣兒很高。但心氣兒再高,她所能接觸到的優秀男子,也很少很少。

在那很少很少的男子們之中,也只有一位入了墨玉的眼,那人便就是秦璃的未婚夫——付煜。

墨玉心儀著付煜,她能理解。

但墨玉為了付煜,就要害死她這個未婚妻的話,就太缺德了。

原主也知道墨玉喜歡付煜,還偷吃食給付煜送去,都不管這些。每當清荷提這些事,原主只是說:

“一點子吃食而已,就當她是拿去餵了狗,咱們府上又不缺吃的。”

墨玉一向都對付煜不錯。那她的藥裡有毒這事,必然就與墨玉脫不了干係。

府裡的人,誰不知道,再過幾天,她就要和付煜成親了。

至於墨玉所提到的胡郎中,那是她父親的好友。家裡若是有人生病了,必然會請胡郎中前來,為其醫治。

胡郎中總是有求必應,盡心竭力的為患者治好,家人們很是敬重胡郎中。

她是醫者,這藥裡有毒,她不可能弄錯。

胡郎中的人品沒問題。

由此可見,在藥里加毒藥,暗害她的人,必是墨玉無疑!

秦璃拿著帕子捂臉,咳嗽了幾聲,喉嚨還是有些痛。

十月了,餘江水都冰涼了。她被那個妖豔女子推進江裡,灌了幾口江水,在水裡掙扎了好一會兒,才被聞聲趕去的白衣男子所救。

若不是那個白衣男子救了她,只怕她的這具軀體,都還沒法兒回到秦府來。

好不容易活過來了,卻又險些被墨玉這賤渣給害死。秦璃狠狠的剜了墨玉一眼,道:

“說,你為何要吃裡爬外,幫著他人來害我?是為了他?”

墨玉不敢正視秦璃看向她的眼神,跪在地上低著頭說道:“小姐,婢子一向對老爺和夫人,還有小姐您都是忠心耿耿的,不可能做吃裡爬外的事。更沒有他……”

郭氏很快看出了端倪,有些話,她那未出閣的女兒不便問出口,但她這個當母親的,總能問的出來。

“物證在此,不怕你不承認,等老身去府衙報官,自能請人給我們一個說法。”

對於一個十七歲的待嫁女子,自是不願意主人家去報官的。

若是一報官,墨玉想隱瞞的事,只需請衙門裡的那些當差的查一查,都能查個水落石出。到時,別說是墨玉還想找什麼心儀的男子,就是想找個品行端正的男子,怕是都難了。

墨玉一臉惶恐,求助的眼神看向秦璃,道:“小姐,請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無心害你。我只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你以為,我會信你的鬼話?”秦璃唇角彎起一抹譏諷,問道。

如今的她,是她,不是原來那個太過於文靜的秦璃。原來的秦璃說不出口的話,她能說;原來的秦璃不敢做的事,她也敢去做。

在問話之後,只聽到墨玉說:“都是清荷那丫頭逼我這麼做的。”

秦璃只見墨玉又在詆譭她的貼身婢女,氣的拖著病弱的軀體下床,抄起擺放在牆角木桌上的花瓶,往墨玉的額頭上砸去。怒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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