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連忙鞠躬作輯:“姑娘,剛才在下偶然經過,並不知道姑娘……在這裡沐浴,剛才實數冒犯,懇請姑娘原諒。”
“哈哈……”一陣銀鈴的笑聲:“喂,書呆子,反正我的身子都被看過了,要不…我把自己許給你可好!”
“姑娘,在下已經娶妻,實在不是恕難從命……”
“你不想娶我,本公……本姑娘還不稀罕,不過我要你發誓不要把今日所看到東西說出去。”聶北北看著朝歌:“如何?”
“在下發誓,一定不把今日所看到東西說出去。”朝歌一直低著低頭,不敢看聶北北。
聶北北看這書生木訥樣,有些掃興:“無趣,帶上你的東西快走快走!”
一聽自己可以走,朝歌大出一口氣,就在剛剛他心還提著,不知怎麼解決如此尷尬事。
朝歌背上行囊,裝滿水壺,從貼衣的口袋中拿出5兩黃金:“姑娘,剛才在下有些冒犯,這點賠禮,請姑娘務必收下!”
說真的,朝歌手上的五兩黃金,還不夠自己身上一片料子錢,聶北北更加覺得無趣:“你的銀子,本公……本小姐看不上,你走不走,不走我自己走。”
“在下告辭了!”朝歌說完快步離開,按著原路返回,他不知為何延綿到深處看不見底的山路,看起來有些像野獸的巨口,有些恐怖起來。
朝歌心想剛剛遇見不是一個普通女子,而是吃人的妖怪,那麼自己是否還有命活。
想到這裡,朝歌腳步變得有些快起來,他用手緊緊抓行囊,按著原路走去。
聶北北看著朝歌走的那樣快,覺得更加無趣,自己又不是吃人的洪水猛獸,只是有些貪歡,隨便散散心罷了。
瞧把這書呆子嚇得,好像她是妖怪一樣。
無趣!我還是回家吧!
朝歌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官道,看著迎面而來馬車,連忙攔下:“請問,這是否是去天城的馬車?”
“驢驢驢!”趕馬車的車伕帶著白色汗巾,擦了擦頭上的細細的汗珠:“這位爺兒,我的馬車已經被人包了,實在是……”
“等等……”從馬車裡傳來一個溫和的聲音,那用手撥開車簾:“原來是朝歌兄弟,真的有緣分!”
“陳浩老闆,你也打算去天城?”朝歌一看是贈自己十兩黃金的當鋪老闆,面上一喜。
“我來墓城時間不短,從未去過天城,聽說四年一比的儒道大會就要盛開,我想去湊湊熱鬧!”
“本想叫你跟我一起去,看你走的著急,想必也是要去天城好好準備功課,我畢竟做著生意買賣,需要一些時間妥善安排。也不好耽誤你時間。”
朝歌連忙搖頭:“如果不是恩公,我現在攻擊還是如路邊乞丐一般,吃不好,睡不好,沒有乾淨的衣服穿,如果恩公也想與我同去,就是等一天,我也會等。”
朝歌如此較真,陳浩也不好說什麼,直接上他上馬車,與他一起去天城。
一進馬車的車廂,朝歌發現裡面內有乾坤,雖然空間不大,但是吃穿用度一應俱全,在梨花木上的小桌子上,居然還放著幾樣精緻的小點心。
桌子上的芙蓉糕,看的朝歌一下子流了一口口水,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吃過那樣點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