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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琛抄回的那份南順兩家的密約草案,大體上就是承認李自成的合法地位,南粵軍向李自成效忠,但是保持現在在黃河以北的態勢,保留山東和河南、冀南等處地盤,保留原有的各種權利。作為回報,大順朝廷變相承認之前南粵軍與崇禎的幾筆借款,但是隻付息不還本。同時,也繼續就官吏培訓雙方展開合作。更緊要的是,大順向南粵軍提出三千萬銀元的重建借款,用於黃河以北地區的戰後恢復和重建工作。這筆借款用來採購南中出產的糧食和各種工業品。如果打算購買軍器,需要提前三個月報備。從簽訂協議之日起,這筆借款便開始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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