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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三章 議罪銀 (1 / 2)

南粵軍的執行力度在這個時代可以說是排名第一的。

行動起來的速度、力度用雷厲風行、劍及履及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南京、蘇州、杭州、鎮江、江陰、常州等州府城內所有的廟宇道觀等公共建築,悉數為官家徵用。這些廟宇宮觀的主持們看到一隊隊開進來的軍爺們也是不由得後背發毛,“難道是我的那點事發了?這些人是來抓人的?”

安置好了臨時拘押場所,朝廷就要開始抓人了!與阮大鋮一道被東林名列逆案的袁宏勳、楊維垣等人次第起復,成為了阮大鋮的得力助手。

當年發起留都防亂揭帖的無錫顧杲、貴池吳應箕、劉城,宣城沈壽民、唐允甲,宜興陳貞慧,松江徐孚遠,吳縣楊廷樞、錢禧等數百人每日裡惶惶不可終日,唯恐聽到校尉砸門而入的腳步聲。

如今的阮大鋮算是徹底的與復社、東林一派撕破臉了。如果說當初他還存在著與東林合作,而在仕途上有所發展的話,如今,他已經不再這麼想了。“只要緊跟著梁國公的腳步走,何愁沒有高官顯爵?”從一個在南京城裡為“諸名士酒酣,輒戟手詈大鋮為快”的角色,到現在執掌無數人的生殺予奪大權,這份權力榮耀從何而來,阮大鋮不是傻子,自然分得清楚。

崇禎十四年(1641年),前首輔周延儒之再次被召復登首輔之位,便是復社領袖張溥合朝野之力,勾結“逆案”要犯馮銓,以白銀六萬兩(一說二十萬兩)買通太監與田貴妃,歷時兩年的運作結果。這其中,也有阮大鋮貢獻的一萬兩銀子和氣力。(《烈皇小石》《明季北略》《雙猿集》《倖存錄》《復社紀略》)而馮銓者,乃魏忠賢義子,是其手下的頭面人物,著名的魏家閣老。

同是勾結閹黨,賄賂太監和後宮去買官做,而張溥替周延儒這個著名大奸臣買了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依然是正人君子的領袖,阮大鋮只是想索回其當得之職,便成了一輩子的閹黨走狗,一般事體兩樣結果,何也?

如今有了這麼好的一個機會,可以名正言順的報私仇,阮大鋮怎麼能夠不甩開膀子大幹?

順案、假太子案所牽扯到的官員、名士,都在阮大鋮等人的名單上。

最先開啟突破口的,便是被視為復社才子的金壇周氏兄弟。周鐘的罪名自然是確鑿無疑,周鑣也已逮捕入獄,根據二人的口供和在家中抄沒的往來書信、筆記、詩文,只管將與他們平日裡往來密切的復社眾人和朝中官員傳喚來問話便是。

阮大鋮更是根據梁國公的提法,稱呼這種形式為“協助調查。”可是,江南江北計程車紳官員們卻只見去協助的,不曾見到調查完了回來的。一時間人心惴惴。

順案的另外一個突破口,就是從北京逃到江南的那位給事中光時亨了。此人倒是和周鍾一樣,罪行昭著,證據確鑿,朝野上下一片喊殺聲。此公先是阻擋崇禎南巡,並且舉出了唐肅宗靈武即位的先例來阻擋太子南下。當李自成打進北京的時候,這位光大人又立刻改換門庭降了大順。

光先生的著名商標叫“鳥人”牌,人稱“洗鳥御史”。據說當年的溫首輔體仁大人,外面的形象很威猛,裡面的形象卻很猥瑣,按照現在的話來說就是ED了。按照祖傳秘方,光時亨每天堅持用“潔爾陰”之類給溫首輔沖洗****,直到大人活力再現。按說,為領導近身服務,關鍵時刻幫領導毒殺個把人都有人做,僅僅親自為領導洗個鳥,也不算太突出。突出的是,光先生為自己洗出了前進的道路,從縣裡調到了中央機關,把自己“洗”成了監察御史。

光大人在李自成駕前受寵若驚,又懷著萬分複雜的心情,給尚在江南的兒子寫信:“闖逆召見,面加獎勵,隨諭以原官視事。時亨寄書其子有云:‘諸葛兄弟分事三國,伍員父子亦事兩朝,我以受恩大順,汝等可改姓走肖,仍當勉力讀書,以無負南朝科第。’”

光大人這水平,也不能說就比諸葛先生差。對國際形勢的研判,歷來都有個準確率問題。依光大人的觀點,李自成完敗不太可能,將革命進行到底也不太可能,天下大勢,中國再現“南北朝”或“三國”模式,當有相當的把握。那麼,以諸葛前輩為榜樣,孩兒們在南朝參加科舉,老夫在北都工作,咱們幾處做裸官,最終哪棵樹倒了,都不太礙事……

拿到了這封信作為證據,阮大鋮便可以在朝野之中掀起大風浪了。

先在江南各處讀書士子當中進行一番調查,凡是有親族師門在江北李自成或是清國控制區出任官職之人,一律取消功名,停職待勘。

於是,留都南京城內外的宮廟道觀,立刻人滿為患。有形的復社也好,無形的東林也罷,哪個人沒有與江北的那些先降順後降清的官員有聯絡?而且,復社本身就是一個爛泥塘、王八窩,各種各樣的關係,同鄉、同門、同社、年誼世好等等關係,只要阮大鋮等人想查誰,此人就毫無疑問的到拘押所去找鋪位。

如此一來,東林的首領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名望甚高的都察院左都御史劉宗周九月初三日上疏說:“大鋮進退,關江左興衰。”直接赤膊上陣,要求裁撤阮大鋮這位右副都御史。停止清查附逆賊子,逮捕與順案和假太子案有關人員。為江南士林保留一份元氣。

但是,朝堂上,已經鐵了心要同東林幹到底的李守漢,不等他把一篇極為煽情的文章唸完,便丟擲了另一枚重磅炸彈。假太子王之明的口供!

“王之明,故駙馬都尉王逎之侄孫,高陽人也!曾侍衛東宮,家破南奔,於路途之中遇鴻臚寺少卿高夢箕家奴穆虎,遂共臥起!”李守漢有意識的將最後這句話提高了八度,用來強調這句話的重要性。

明後期,文人士大夫不但喜歡女色,也好男風。一個家奴和一個路途上遇到的少年“共臥起”是個什麼概念,不用李守漢強調,這些大臣們都清楚。不要說太子這種金枝玉葉天潢貴胄,就是士林中人稍微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不會做這種下三爛的事,和一個僕人家奴“同臥起。”(說人話的話就是當小受。)

“經朝中文武勳貴諸大臣一致公認,太子眉長於目,沉穩有氣度。然之明發垂肩,肌理白而舉止輕率,身傴僂而容有愁;與太子形容相去甚遠。系奸人假冒無疑。據王之明供稱,系穆虎教之詐稱太子。”

讀完了這份口供,李守漢將王之明簽字畫押的口供遞給劉宗周,“劉大人,此子如此膽大妄為,膽敢冒充先帝血脈,大明儲君,背後若說無人指使支撐,僅僅穆虎一個家奴,上哪裡有這般膽量?所以,此事必須要徹查到底,以告慰先帝和大明列祖列宗於九泉之下。”

這麼一個大帽子扣下來,劉宗周也是無言應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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