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距離原主被拐賣已過去三年了,期間阿龍一直頂替雷明月的身份。
容貌相同,不是特別熟悉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們是兩個人。
雷家父母欣喜丟失的兒子找回來了,得知他少時過得很悽慘,沒名字也沒身份證,當即就想給他重新辦理。
卻被阿龍阻止了,說自己沒上過學,四處流浪乞討為生,怕讓人知道會嘲笑雷家。
雷明月出國不肯回來了,就先頂替他的身份,哪天他回來再歸還。
雖覺這個法子不妥當,架不住父母對他愧疚,雷盼盼也幫著勸說,只能違心同意了。
雷母給大兒子買了很多東西,彌補缺失的母愛,雷父則帶他去公司學習。
小兒子聰明,有能力開了自己的公司,他想讓大兒子接班,補償他。
原主的幾個合夥人,發現他不來公司,曾主動來找,卻被阿龍敷衍過去。
怕跟熟悉的人來往被看穿,直接說了只拿股份,不參與公司日常運作。
合夥人詫異,又想到雷家生意大,他開小公司只是玩玩,就淡了心思,定期把股金打到他的賬戶上,漸漸少了來往。
從街邊落魄的小乞丐,搖身變成豪門少爺,阿龍得意之餘又遷怒。
就算他已經頂替了雷明月的身份,可受到的傷害不能隨便抹去。
幼年遭遇,造成他性子陰晴不定,不喜歡雷父說教,竟偷偷弄壞車子的剎車系統。
雷父出車禍雙腿截肢,雷母崩潰之餘,想聯絡離家出走的小兒子,卻沒有他的聯絡方式。
擔心小兒子不會遭遇不測,又憂心丈夫的身體,雷母也病倒了。
如劇情一樣,阿龍掌握了雷家,很快賤賣了雷父經營多年的生意,聯絡起以前的狐朋狗友,幹起灰色行業。
養病的雷父被瞞死死的,成為當家人阿龍本性暴露,常在外面花天酒地,讓雷盼盼黯然神傷。
相信大哥深愛自己,和外面的女人只是逢場作戲,可她心裡不舒服。
有時候發脾氣,阿龍會哄她,承諾再不和別的女人有瓜葛。
遇到他喝了酒,脾氣不好就會大發雷霆,摔碟子,砸碗,雷盼盼哪見過如此暴躁的他,哭了好幾回。
想找父母安慰,父親傷的嚴重,母親又失眠精神不濟。
怕父母懷疑二哥出事和她有關,只能自己苦悶。
有時她也奇怪,曾經其樂融融的一家子,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又不敢深想。
這日,愛人又是徹夜未歸,雷盼盼頂著黑眼圈起床,沒胃口吃飯,又不想看父親長吁短嘆,更怕母親哀傷擔憂的目光。
一個人在花園裡散心,卻見大門口來了一輛豪車,下來一個人。
先是微愣,隨即驚喜的瞪大眼,“阿龍,你回來了!”
來人是明月,分到一筆不義之財,明月大手筆置辦了一套行頭,把幾個小弟暫時安置好,直接回家。
三年沒見,雷盼盼似乎成熟了,只是眉宇間有些淡淡的愁緒,看來她過的不是很幸福嘛!
明月冷笑著,邁開大長腿向她走來,看著晨光中款步而來的俊朗公子,雷盼盼奔跑而來的腳步,突然頓住,目露遲疑。
明月衝她微微一笑,“好妹妹!怎麼不認識我了!”
雷盼盼瞳孔猛縮,低聲驚呼,“啊!是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