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警察一般只有在執行任務,或者查案件的時候,才統一配槍,平常即使是刑警也是不配帶槍支的,緝毒警是更為特殊的職業,平常休息時候帶槍的也有。
國內對槍支的管控確實比較嚴格,一般的警察是不願意帶槍的,即使執行任務帶槍了,任務結束之後也會第一時間選擇還回去。
因為槍支一旦丟失的話,那可是大事,最輕也得被脫去衣服。
所以,為了減少麻煩,許多警察其實是不喜歡攜帶槍支的。
而現在這個招待所中,只住了十五個人左右,崔哲等一共是十人,還有其他地方的官員五人,而這些人只有崔哲和張揚兩人攜帶了手槍。
這手槍還是從自己管轄區申請的。
令人感覺操蛋的是,手槍並沒有放在觸手可及的地方,而是放在不遠處衣架上的衣服槍套之中。
而現在任童和那名黑人已經撲了上來,崔哲和張揚兩人顯然沒有時間去取槍,所以兩人只能硬著頭皮開幹了。
衣服都來不及穿,兩人一人穿個紅褲頭就與任童兩人幹了起來。
先來看崔哲這邊,之前說過崔哲是高材生,警校畢業後又去政法大學深造,雖然這兩年徹底崛起,深居高位,但是崔哲平常生活的極其規律,每天的健身是必須進行的專案,所以身體素質相對不錯,但是與任童這名專業的僱傭兵,亡命徒過招,多多少少要差點水平。
任童這種選手,沒有那麼多花裡胡哨的格鬥技巧,他打的就是快,準,狠,打的是力量和爆發,出招就是奔著要害去的。
崔哲剛起身,任童就衝了上來,因為床底高度的原因,這個時候任童出刀根本捅不到崔哲的要害,所以任童並沒有出刀,而是迅速的抬起右腿,極其暴力的踢在了崔哲的右小腿上。
“澎!”
一聲悶響,崔哲感覺自己小腿被鐵錘砸了一下一般,身體瞬間失去重心,直接倒在床上。
任童趁這個機會,攥著匕首直接朝崔哲的脖子捅了上去。
崔哲根本躲避不及,無奈之下,崔哲一咬牙,伸手朝著匕首直接抓了上去。
“噗呲!”
一聲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響起,匕首竟然直接把崔哲紮了個對穿。
“艹尼瑪!”
崔哲紅著眼睛怒罵一聲,反身一腳直接踹在了任童的肚子上。
“踏踏!”
這一腳縱然爆發了崔哲的極限力量,但是對早有防備的任童並沒有造成多大的傷害,甚至也只是讓任童退後了一步而已。
下一秒,任童的反應就是拔出匕首,再捅崔哲,相比於拳頭而言,匕首才能更快的殺死一個人。
崔哲顯然也知道這一點,直接伸出左手,死死的抓住任童的右手,不讓任童把匕首抽出去。
兩人角力過程中,崔哲手掌心湧出大量的鮮血,地板,床單之上一片血紅,附帶著整個匕首也成為了血紅色。
崔哲的力量和任童根本不在一個檔次,兩人只僵持了兩秒鐘,崔哲就無力抗衡了,任童使勁拽了一下,但是因為匕首上全部是鮮血,加上他自己的手上也是鮮血,手下一滑,根本沒有把匕首全部拽出去。
不僅如此,大力之下,反而讓他再次後退了兩步。
崔哲抓住機會,急忙起身,順便把手上的匕首拽了出來,反手握在手中。
另外一邊,張揚相比於崔哲來說,就要兇悍的多,也要勇猛的多,這貨本來就是個暴力選手,警局格鬥冠軍,身體素質極其強悍,從他出手的方式就可以看出來。
崔哲是先往起站,穩定重心,這本來就慢一拍,而張揚是直接反手撐床,站到了地上,並且順勢擺好了防禦的架勢,也穩定了重心。
而這個時候,黑人選手才奔了過來,持刀朝張揚的頭頂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