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是王辰從電梯中渾身帶血,表情驚恐的摔出來,隨後舉槍射擊的過程。
眾人看過後,審判官看向衛鳴道“原告還有什麼證據?”
“我有人證可以證明於萬輝的身上當時是沒有帶槍的。”衛鳴回了一句,看向旁邊的兩名壯漢,這兩名壯漢正是當時保護於萬輝的那兩名。
“他們不用發言了。”米琪琳直接插話,隨後看向衛鳴道“一個人身上能藏東西的地方太多太多,槍完全可以藏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所以他們的說辭根本沒有說服力。”
“據我所知,他們兩個當時是處於昏迷狀態的,電梯中發生的事,根本就不清楚,所以,他們不需要作證了。”
說完後,米琪琳又拿出,當時崔哲的老師對王辰做的心理測試結論報告表,開口說道“這是王辰當時被審問時候的一份測謊報道,根據心率,心跳等各種資料的反饋,可以證明王辰沒有說謊。”
打官司是一個比較複雜,比較瑣碎的事,各種細節,各種點都要被深扒,衛鳴明知道,這是一場不可能勝的官司,但是基於他自己的職業,還是用盡了全力,各種招數層出不窮。
而米琪琳能被米峰特意請過來,自然是非常有實力的,這場官司,更像他們兩人之間的學術探討。
一個小時後,衛鳴見大勢已去,只能退而求其次,拿出保安和保護於萬輝兩名保鏢的驗傷報告道“從剛剛的監控上,可以看到,是王辰率先出手傷人的,這是被傷害人的傷情檢測報告。”
工作人員上前,把傷情檢測報告拿到主審員和米琪琳面前,衛鳴等主審官看完後,抬頭說道“受害人的傷勢,按照檢測報道,已經構成輕傷,按照我國法律,第……故意傷害罪…………”
“我不這樣認為。”米琪琳放下手中的傷情檢測報道開口說道“王辰對他們造成的傷害最多屬於輕微傷。”
“根據我國的輕傷標準,他們三者顯然沒有達到,沒有外傷,也沒有殘跡,報道上寫的都是一些子虛烏有的內傷,我認為這不符合要求。”
“王辰的做法,頂多算是衝動之下的打架鬥毆,按照我國法律,打架鬥毆罪…………”
這場審判,從上午十點,一直開到下午三點,除了中途的幾次休息外,米琪琳一直在和衛鳴爭辯不聽,雙方的職業素養,提現的淋漓盡致。
經過一整天的扯皮和五位審判官的討論後,這場官司於晚上八點,正式宣判。
宣判結果如下:
被告人王辰槍殺於萬輝一案,因證據不足,不予成立。
關於王辰故意傷害罪一案,不予成立,但,王辰確實打架鬥毆,觸犯我國法律和部隊紀律,特判三個月拘禁,保留軍籍。
……………………
如不服判決者,可向最高法提出上訴。
許肅聽到這樣的判決咧嘴笑了,衛鳴則是一直面無表情,姜河則是無奈的搖了搖頭。
說到底,這裡是王辰的主場,是米峰的主場。
晚上八點十分,衛鳴和於萬合兩人通了電話。
“這場官司,完敗!”衛鳴直接告訴了於萬合結果道“要上訴嗎?”
於萬合沉默了半響,聲音疲憊的說道“算了,再人家的主場,不可能打贏的。”
說完,於萬合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至此,這個事件,暫時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