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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誰才是狠人? (1 / 2)

“歌迷見面會主舞臺兩邊,分別有五個大型廣告牌,左右兩側距離舞臺最近的廣告牌是十萬、距離第二近的是八萬、然後是六萬、四萬、兩萬。”蘇木開門見山道:“你想租哪個價位的?”

乍一聽,廣告牌最高才十萬,似乎很便宜的樣子……但那是跟後世,動輒幾百上千萬對比來說的。

眼下這個年代,願意花十萬塊打廣告的,終究還是極少數,畢竟不能只考慮知名度,不考慮大多數人的消費水平。

鄒虎臣聽完報價,緩緩搖頭道:“租廣告牌?你未免也太小看我大哥的胃口了,我找你談的,是歌迷見面會的主辦權,如果你肯讓給我們,我們可以給你一百萬。”

“呵呵。”蘇木皮笑肉不笑道:“想明搶就直說,用不著拐彎抹角的。”

“不給錢才叫明搶,給了錢,那就是交易。”鄒虎臣眉頭一皺,表現出不耐煩道:“給句痛快話,一百萬買你手裡歌迷見面會的主辦權,你同意還是不同意?”

“不同意。”蘇木連想都不想,立即給出答覆。

鄒虎臣眼睛一眯,冷笑道:“小子,在平州市,敢不給我大哥臉的,你知道都是什麼下場嗎?”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蘇木淡淡地回道。

鄒虎臣眼神愈發冰冷,他站起身來,抬腳踩在椅子上,捲起褲腿,從鞋後跟的位置,抽出一把僅有成年人巴掌大小的短刀。

刀尖閃爍著寒光,刀刃光滑如鏡,讓人只看一眼,便覺得它無比鋒利。

蘇木瞳孔一縮,渾身肌肉緊繃起來,集中所有注意力,留意對方的一舉一動。

他又不是什麼刀尖舔血的劊子手,面對利刃,要說一點不緊張,肯定是不現實的。

不過,倒也不是特別慌,隔著辦公桌,他有把握跟對方周旋。

雖說鄒虎臣五大三粗,但真打起來,誰能打過誰,拼的並非是塊頭大小。

“嚇傻了?”

見蘇木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鄒虎臣咧嘴笑道:“別緊張,我這把刀不是用來對付你的,初次見面,我先割幾兩肉下來,送給你當下酒菜。”

他一邊說,一邊慢悠悠地捲起褲管。

等把褲管捲到露出整個小腿後,又從口袋裡掏出巴掌大小的扁瓶白酒,猛灌一口嚥下,接著抬起手中短刀,在刀的兩側,分別噴上去一口。

看其做派,分明是要割下自己小腿上的肉。

這種迷惑行為,讓蘇木不由得一愣,旋即腦海中冒出三個字:吃寶局。

他臉色平靜,開口問道:“津門那邊出來的?”

“你小子年紀輕輕,沒想到還有點見識。”鄒虎臣冷哼一聲,變相承認了蘇木的發問。

蘇木緩緩點頭,如果是津門出來的混子,那麼對方這種看似迷惑的行為,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前世,他走南闖北,見過的混混無計其數,唯獨津門的混混,讓他大開眼界。

別的地方的混混打架,是透過傷害別人,來達成自己的目的,可津門的混混打架,卻是透過傷害自己。

兩邊約好時間地點,雙方準時赴約,接著各自派人出去,比的是誰的人,敢對自己下狠手。

蘇木沒親眼見過,不過聽當地人說,有人能用小刀削手指,直到露出骨頭,都面不改色。

還有更狠的,則是約架的雙方,派出手底下最狠的人,一刀一刀往肚子上捅,直到某一方扛不住,或是被嚇到服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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