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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怒扇馮春苗 (2 / 3)

陳秀清記得小時候,郭娟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上山打草餵豬,還要負責做早飯。

而這些活,自己完全不用幹,有大哥二哥就夠了。

因為家裡要乾的活很多,郭娟上學時,隔三差五就要遲到,學習成績也並不好。

所以,唸完小學之後,便輟學在家務農,賺工分供弟弟上學。

陳秀清則順利考上初中,即便後來不念書,在家也只是需要幹些輕鬆的家務,收拾收拾屋子,洗洗衣服之類的。

只是這麼簡單對比,陳秀清都覺得,跟郭娟比起來,自己的命要好的多。

可,這就是娟子給自己身上潑髒水的理由嗎?

正想著,嘈雜的聲音自遠處傳來。

“警察同志,都是我讓閨女這麼做的,你們要抓就抓我!”

說話的人,正是郭娟的母親,馮春苗。

此時,她正抓著其中一名警察的胳膊,想要阻攔女兒被警察帶走。

另一名警察無奈地解釋道:

“我們已經說過很多遍了,不是要抓您女兒,只是她的行為很惡劣,並且觸犯了法律,需要接受批評教育。”

馮春苗還待說話,餘光卻瞥見站在不遠處的蘇木和陳秀清。

當即,她像是見到救星一樣。

撒腿跑了過去,雙手抓住陳秀清的胳膊,祈求道:“秀清,你跟警察說一聲,讓他們別把娟子帶走,你倆可是從小好到大啊!”

陳秀清面露不忍,看向夾在兩名警察中間的郭娟,見對方不敢跟自己對視。

她明白過來,給她潑髒水的人,真的就是郭娟。

“馮姨,您彆著急,我去跟警察說。”

陳秀清到底還是狠不下心,出面去跟警察求情。

馮春苗長出一口氣,接著狠狠地剜了一眼蘇木,眼神活像是要吃人。

在她看來,要不是蘇木小題大作,把警察叫過來,女兒也不至於要被帶走。

雖說警察再三強調,批評教育之後就會放人。

可在這個年代,只要被帶進派出所,就會被打上“壞人”標籤,走到那裡都要承受異樣的眼神。

就在此時,陳秀清走了回來,面帶歉意地搖頭道:“馮姨,警察那邊,我沒說通。”

“是沒說通還是壓根就沒想著好好說?”

馮春苗當時就急眼了,破口大罵道:“陳秀清,虧我家娟子還把你當成最好的朋友,你這小浪蹄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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