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簫音推開車門,徑直走過去,她理性,但還不夠理智,喊範淇道:“範淇,你今天不上班嗎?”
範淇早看到她了,笑眯眯地,大大方方地介紹身旁的女生道:“妙妙,我女朋友,這位是韓律師。”
“哇喔。”名叫妙妙的女生髮出了一聲驚歎:“女強人啊。”
範淇自然地表示贊同:“學霸一枚,超忙的。”
唯有韓簫音不尷不尬的,打量著身穿黑色短款連衣裙,黑色馬丁靴的妙妙,咖啡色的長髮及腰,她跟範淇一樣,有種與生俱來或是後天薰陶的藝術氣息。
“我順便路過,打個招呼。”
“嗯,那你去忙吧,改天一起吃飯。”
在女朋友面前說跟她一起吃飯,那送口紅也是跟愛情無關的行為吧。韓簫音擠出笑容,情緒似失戀了般,不,是被人甩了般,扭頭鑽進車裡:“王老師,我們走吧。”
“男朋友出軌了?”
“不是男朋友。”韓簫音說著從包裡找出那隻口紅,緊緊地抓著。
“那個男人送的?”
韓簫音不說話。
“如果我是你,我就把口紅扔到那男人臉上。”
韓簫音啪地推開門,一把把口紅甩到範淇腳邊,衝他喊道:“用不著你給我買口紅,我自己買得起!”
王照笑道:“這樣也不解氣吧。”
“不解氣。”
“你跟著我辦的案子也不少了吧,怎麼腦子裡還跟糊了漿糊一樣,一個女律師被一個小男生騙了,說出去不怕人笑話。”
“那是你不懂愛情。”
話出口時,韓簫音有點後悔了,這還是她第一次沒大沒小的,王照卻沒生氣,指教道:“那是你還沒脫離低階趣味,一個男人送你口紅,他是怎麼知道這個牌子的口紅的,他是化妝師嗎,你的表情寫著他不是,那說明他不是有女朋友,就是有關係不錯的女性朋友,還有一種可能,他喜歡研究女性心理。沒錯,就是你最想要看到的那種,跑到櫃檯前耐心地反覆請教櫃姐,懷著無比虔誠的心態只為了給你買一個禮物,可我確定地告訴你,這個男人絕不是最後一種。”
“你怎麼這麼肯定?你才見了他一面。”
“你不是喜歡上二手網站嗎?你可以上去查一下,這是去年秋天推出的產品,難不成是他去年送你的。”
“那也不至於是在二手網站上買的。”韓簫音嘴犟道。
“嗯,是不至於,不過也有可能是他女朋友不要的,你看你把口紅扔過去,他邊上的女生笑得比你還開心。”
“是你讓我扔過去的。”
“我是讓你扔到他臉上,真的把他砸出個好歹,放心,我會替你辯護成意外。”
韓簫音倒在椅子裡閉上嘴巴,她也買過不少口紅,對於常年熬夜,唇無血色的女律師來說,口紅是續命的。經王照一提醒,她發現範淇送的確實是去年的產品,今年這個牌子仍推出了這款口紅色,但換了包裝,如果是誠心誠意送禮物,應該會挑最新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