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困守支”的問題,從永樂年開始,官員們就不斷努力採取措施整頓,有的主張整頓吏治,懲處管理鹽務的貪官汙吏,有的主張大力打擊私鹽買賣,但都是治標不治本。
很簡單,官府不守信用耍賴皮,這就是病因,可誰又能治得了?
皇帝要鹽引,權貴們要鹽引,鹽政敢不給?敢不超發?敢不給關係戶優先支取?
皇權時代,這就是個無解的問題,官府的信用,首先和皇帝的道德底線有關,其次就是財政問題,最後才是吏治問題,光整頓吏治其實對緩解“困守支”沒什麼大用。
宇文溫不由得聯想到現實,如果他多方運作,讓朝廷批准在廣州總管府試行開中法,那麼會出現困守支的問題麼?
關係戶現在已經出現了,不過那是宇文溫特許的,作為各商家和家族踴躍擁軍的回報,但他不傻,沒有讓對方把廣州鹽場的食鹽全包了。
只要他守住底線,那麼這個問題好解決,而要想借助開中法在嶺南推行商屯,時間跨度大,確實有風險。
自古以來,中原朝廷都重農輕商,加上官本位思想的長期薰陶之下,官員們欺壓商人基本沒什麼思想負擔,這是個頑疾,基本不可能改變。
有鑑於此,宇文溫才不敢發行債券,以免日興昌被朝廷看中,淪為斂財工具,如同夜壺般用完就被人扔掉,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信用隨之化為烏有。
開中法在廣州總管府試行,鹽引必然炙手可熱,那麼權貴們會把手伸過來麼?恐怕不會,因為廣州太遠了。
對於巴蜀、關中、河東、河北、河南、淮南的權貴來說,蜀地的井鹽、河東的池鹽、北起滄州南至吳郡的東部沿海海鹽,是最方便染指的鹽產地,與之相比,煙瘴之地的廣州,吸引力太低了。
那麼只要繼任的廣州總管不蠢或者壞,基於某種目的故意敗壞官府信用,那麼開中法就能順利實行,真要變味,那也是數十年後的事情。
然而問題不止這一個,還是因為“前車之鑑”,所以宇文溫要提防出現另一個負面影響。
明代開中法崩壞之後,朝廷無法保證宣、大等地邊軍的糧食供應,又不能裁撤軍隊,所以只能做出妥協,委託晉商來解決邊軍的糧食供應問題。
這不可能是虧本買賣,所以晉商得有收入來彌補輸送糧草造成的損失,然而山西不產鹽,那該怎麼彌補?
很簡單,走私。
和誰走私?當然是和敵人也就是蒙古人做走私交易。
這樣的後果很嚴重,晉商和邊軍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本該為國戍邊的軍隊參與走私,誰敢來查誰就得死,朝廷即便知道也無可奈何:殺光晉商,誰來給邊軍提供糧食?殺光邊軍,新的駐軍同樣會如此。
而隨著時光流逝,更大的走私合作伙伴出現了,那就是建州女真。
以史為鑑,可以知興亡,宇文溫不想因為實行開中法間接導致走私集團的出現,這不是他杞人憂天,因為若要試行開中法,必然要擴大鹽場面積以增加食鹽產量,曬鹽法遲早會被嶺南沿海土豪學了去,然後私鹽的產量也蹭蹭蹭往上升。
可想而知,隨著嶺南食鹽買賣的日益興盛,私鹽氾濫導致走私食鹽的情況會越來越多,私鹽販子要做這種殺頭的買賣,必然選擇武裝走私。
如此一來,一個嚴重的不穩定因素便會隨之出現:鹽梟。
顛覆唐王朝的王仙芝、黃巢,可都是鹽梟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