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宵禁將臨,業城內街道上行人漸漸稀少,許多人都往家裡趕,雖然鄴城的夜生活頗為豐富,但僅限於特定坊區內,坊外城區到了宵禁時間,閒雜人等要是出現在街上,很容易被警察“請”到警察局“喝茶”。
然而此時,宵禁尚未開始,就有人被警察“請”到城東警察分局裡“喝茶”,原因是“擾亂治安”——聚眾鬥毆。
鄴城是個大都會,流動人口極多,工商業發達,連帶著飲食業、風月場的生意十分興隆,這些地方經常有人發酒瘋導致打群架,亦或是兩撥人因為一點小事開打,所以警察局的警察們對各類治安事件都見怪不怪。
現在,被拘留的兩撥人,同樣是年輕氣盛,同樣是酒後鬥毆,把一家酒肆砸得稀巴爛不說,還驚擾了許多客人,動靜不小。
所以,那家酒肆的掌櫃,此刻作為苦主也在警察局裡“錄口供”,並且強烈要求官府為他做主,追索賠償。
然而這種破事基本上每隔幾天都會發生,所以親自接待苦主的警察(分)局長來整,好言寬慰對方:“老李,警察局辦事你放心,這幫兔崽子一個都跑不掉,總不會讓你的店白白被人砸了。”
掌櫃姓李,和警察局上上下下都很熟,雖然店被砸了,倒也不會太過慌張,因為按照以往表現,警察局必然會給苦主一個公道,但此刻卻有些不安:
“來局長,我聽口音,其中一撥人彷彿來自黃州啊。”
自幼在黃州長大的來整聞言一瞪眼:“黃州?黃州怎麼了?黃州人犯了王法,不用官府管,他老子都會管!”
“是是是,局長說的是....”
來整見對方唯唯諾諾,又問:“不,老李,你怎麼就認定人家是黃州來的?”
“這口音很像啊....”
“像?可不好這麼說,你等著,等把事情問清楚了,本官自會給你個公道。”
李掌櫃知道來整和黃州淵源不淺,生怕對方偏心,如今見這位定了調,心中稍定,又問:“那...小人先回去等訊息?”
“不急,一會就該有結果了。”
來整說完,起身拍拍李掌櫃的肩膀,走出接待室,轉到隔壁。
他沒有進隔壁的問詢室,只是透過窗戶看裡面的動靜,當事一方他認得,相比其親友快趕到了,所以,事情應該很快能夠解決。
問詢室分數間,被拘留的兩撥人被分別羈押在不同的房間,此刻,當事一方、鼻青臉腫的熊宇,漠然的盯著記口供的年輕警察。
他知道分寸,所以不想在警察局鬧事,因為這沒好處,但是被人當眾羞辱、揍得鼻青臉腫,他咽不下這口氣。
那年輕警察一邊記錄一邊問:“我再確認一遍,到底是誰先動的手?”
熊宇沒好氣的答道:“我!”
“原因?”
“他罵我溪狗!!”
聽到這裡,警察一愣,看看剛登記的“嫌疑人籍貫”,隨後恍然大悟:這位是洪州人,也就是以前南朝的江州地區,自古那地方的人,都被外地人蔑稱為‘溪狗’。
被人在公眾場合辱罵,氣血方剛的年輕人不掄拳頭才怪。
但即便如此,打架鬥毆也是不對的!
警察問:“熊宇,你同意和對方和解麼?也就是由警察局做個見證,你們自己和解,該賠錢賠錢,不用上公堂。”
熊宇差點就脫口而出“和解個屁!”,但好歹忍住了,他不願意和解,自己被人當面罵“溪狗”若夾著尾巴開溜,這可是奇恥大辱。
還有,剛才打群架,本來己方漸漸佔了上風,未曾料對方有一個狠人,一個打五個不在話下,以至於己方落了下風。
被人公開羞辱,打架又佔不到好處,這事就這麼和解了,回去他可沒臉見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