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思緒,宇文溫重新看起資料,已經進行過修改的官制改革方案,確定的三省六部制,才是最適合這個時代的政治體制。
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尚書省下設六部,即吏部、民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之下有二十四司。
為什麼是民部而不是戶部?道理很簡單,“歷史上”本來就是民部,只是後來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諱,才把“民”部改為“戶”部。
三省的分工,大致如下:
中書省主發令,門下省主稽核這一命令並正式批准,而尚書省(六部)負責執行這道命令。
萬一三省對於一道命令起了爭執,那該怎麼辦?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得讓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高官官定期在門下省議事。
在會上作出決定,然後三省行事按決定來。
這個議事的地方,名為“政事堂”。
所以,改制後,朝廷的最高行政機構是政事堂,而有資格入政事堂參加議政會議的官員,就是有實無名的宰相。
這些官員是誰呢?
中書省的正長官中書令,二人,副官中書侍郎,數人;門下省的正長官侍中,二人,副長官侍郎,數人;尚書省的正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
這些官員加起來有十餘人,是宰相級別的官員,也就是出將入相中的那個“相”。
換句話說,自秦漢時起,一直和皇權“相愛相殺”的相權,會被一分為三,變成三省,而丞相/宰相這個“人”,分裂為十幾個人(三省主副長官)。
三省六部制實行後,不會再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單一權相,相權對皇權的威脅變小。
至於皇權,就要面對“程序正義”這個新對手。
何為程序正義?
那就是皇帝的詔令要由中書省先擬定幾個版本,呈皇帝御覽,皇帝認可後,正式定稿,經門下省核准方可簽發,這時,皇帝的詔令才是“合法”的,尚書省才會執行。
如果門下省認為中書省擬定的詔書有問題,有權拒絕用印(蓋章)並把詔書封好、駁回,是為“封駁”。
如果皇帝不死心,硬要中書省拿著沒有門下省用印的詔令,讓尚書省執行,尚書省可以認為這是“亂命”,是奸臣瞞著皇帝、繞過忠臣“矯詔”,有權拒絕執行。
這就是程序正義。
雖然不可能完全防止皇權亂來,但總歸是有了一套較為合理的制度來制約皇權,這種制度才是當前時代最合適的制衡手段。
說到制衡,既然有三省制衡皇權,那麼誰來制衡三省(行政機構)?
是御史臺。
三省掌行政權,御史臺掌監察權,監察百官,除此之外,還有掌司法權的大理寺,以及鴻臚寺、光祿寺等官署。
三省六部制,不是宇文溫自己發明的制度,是數百年來中原政治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他手上這份定稿,其上的三省六部制,實際上已經很接近原本歷史裡初唐的三省六部制。
這都是官員們議定(吵架)的結果,宇文溫大部分時間都是在旁聽,做胸有成竹狀,但他並不是當旁觀者,而是增加了一些內容。
正是這些內容,讓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和歷史上初唐的三省六部制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