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五個耗資不菲的航海用大鐘,回來後和西陽的時鐘一對時,只剩一個鐘走得準,但另外四個不是壞了再也用不了。
只是走時不準而已,只要認真調過,更換一些配件,一樣能執行,這筆錢沒有打水漂。
第二,此次花錢購置的旃檀佛像和香藥,是作為禮物送人而不是貨物出售,所以這一部分的利潤沒有體現出來。
最後,隨船回來的大量硫磺,因為不會拿到市面上出售換錢,所以利潤也沒有體現出來。
張魚還記了一筆賬,在建康收購的絲綢,到倭國出售能有將近二十倍的利潤,而西陽的瓷器、布帛,均是數倍的利潤,而對方是用金銀來購買。
尤其是白銀,那麼多白花花的銀錠,幾乎要把張魚的眼睛都晃瞎了。
“郎主,海貿可是比什麼買賣都暴利啊!”
“但風險也大。”宇文溫笑道,他當然知道海貿利潤驚人,否則那個時代也不會有大航海,但水手死亡率超過五成的航海,使得海貿是個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
十幾萬兩的白銀,聽起來數量很驚人,但若是將單位換算成“斛”或“石”,其實也沒多少。
這個時代船隻的載重量以斛(石)計,內河(長江)上的貨船,載重量超過千斛的比比皆是,甚至還有載重量超過萬斛的大船。
而這個時代的海船,“受一千斛”也就是載重量一千斛很常見,這讓習慣了“噸”的宇文溫理解起來很麻煩,所以需要單位換算。
斛(石)通常是糧食的計量單位,一斛十鬥,一斗十升,實際上這是量器單位(容積),要換算成衡器單位(重量),得用另一套體系:
一石等於四鈞,一鈞等於三十斤,一斤等於十六兩。
所以一斛(石)等於一百二十斤,也就是一斛等於一千九百二十兩,那麼一千兩黃金,換算後約合半石的重量,那麼問題又來了:這個時代的一石,大約等於後世多少公斤?
不知道,從秦漢以來,一石的大小變化不定,到了南北朝末期,已經變了許多次,宇文溫那殘留的回憶中,此時的一石若換算成後世的公斤,大概是在六十至九十公斤範圍內。
範圍有些大,若按一石等於六十公斤算,那麼這些黃金大約就是三十公斤,等於現代一個充滿氣的標準家用液化天然氣鋼瓶,其實也沒多重。
而那些白銀,換算過來取整大概是八十五石重,也就是五千一百公斤,以噸做單位就是五噸,看上去好多,然而這黃金白銀加起來最多八十六石(斛)。
在一艘載重量達到千斛的船上,所佔位置不過是個不起眼的角落,雖然如今的倭國確實是窮鄉僻壤,但身為權臣的蘇我馬子,拿出手的就這點金銀,會不會太小氣了?
不會,要知道在明中葉時的日本,每年外流的白銀重量,按史料推算若以噸做單位,也就是三十到四十噸左右。
直到晚明,日本陸續發現幾個大銀礦之後,外流的白銀才有爆發性增長。
雖然此時和明代時的度量衡不一樣,但宇文溫覺得他此時換算出來的噸,和後世的噸也不會差得太離譜,五噸的白銀,即便是以明朝中葉日本“出口”的白銀重量來看,也是個不小的數目。
這些白銀大概是蘇我馬子短時間內能給出的最大數量,肯定不是現採,而是長時間積累下來的存貨,所以又有一個問題接踵而至:
這個時代倭國的白銀產量,肯定比不上明中葉時的產量,所以此時的倭國,購買力到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