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命令,就像是讓大魚吃小魚一樣。
越是身處卑微,越容易被取捨,讓他們去頂鍋。
而越是頂鍋的人罪名越大,根本沒有來年再補空位的說法。
倒是那些官職高的,還能夠利用這個機會,把下面官職低的順手除掉,來年再以此向晉王邀功,把空餘的官位,補上自家的子弟。
“這不是欺負人嗎?”
當一個人出聲時,便有人其他境況相同的人,跟著出聲。
試圖藉助這樣的手段抱團取暖,也向晉王派來的人表明他們的立場。
堅決反對這個命……
噗嗤!
附和者親眼看著自己的身體與頭顱越離越遠,直到意識消失時,還沒明白,到底發生了何事。
晉王的護衛,怎麼說動刀就動刀,說割了他的腦袋,就割了他的腦袋。
難道就因為他反對了晉王的命令嗎?
“我只管傳達王爺的命令,你們不配合,在此地做的惡事,也與王爺沒有關係,你們認罪,還能減輕刑罰,罪名太重的,王爺還可以提供人力,保護你們的後人,如果反對的話,那你們只能真正的自求多福。”
話已至此。
甲初不再多說,將匕首上的鮮血,甩在了最先開口反對的那人身上,對著這群人裡面,官職最高的那位知府家的小兒子說道:“這個人的死,你來處置。”
“……是!是是是!”
知府兒子卑微討好的笑著,儘管被嚇得頭皮發麻,也沒想到好的方法,但甲初特意交代他,說明王爺心裡有他爹。
這就足夠了!
一條命算什麼!
此人不長眼,他的主子也一定是個不長眼的,區區縣主簿,不過是掌握了一縣真正的田產、人丁和賦稅的實情,竟敢和他們平起平坐,殺了正好。
不光此人要殺掉,那個縣主簿全家也別想活下來,連累他們。
“王爺給他們活下去的機會,他們自己不中用,我們應當團結起來,楊主簿家遭遇盜匪,全家主僕全部被割頭後,燒死於大火之中,知府大人派兵去剿匪,你們這些下縣也要出兵力配合,相信這麼大的事,韓刺史也不能攔著吧。”
知府的小兒子這麼一安排,在場的聰明人,瞬間明白了這個破局的關鍵。
找幾個替罪羊。
再找幾夥盜匪。
羊死了再殺了狗,他們有點小罪,沒有證據光靠疑心,也沒辦法抵消他們立下的功勞。
就算韓刺史想要追究他們,按照功賞過罰來算,他們說不定還有升遷的希望。
“這是一個好主意,只是往哪裡去找這麼多不怕死的匪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