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肖少輝一個人住在自己家。
有人敲門,肖少輝開啟門,林佳站在外面,手上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看著像食品。
“你來幹嘛?”
“來看看你不行啊?”
“咱倆都離婚了,還幹嘛來。”
“我忘了咱倆離婚了。”
林佳推開肖少輝,自己闖進來,直接進了廚房。這裡的一切她都輕車熟路,畢竟在這裡住了十幾年了。
她還像以前一樣回到自己家一樣,該幹什麼幹什麼。肖少輝在一邊看著,如同旁人,也如同從前。
“那位女士,你這是私闖民宅,懂嗎?”
“什麼民宅,你得給我一段時間適應離婚的生活。再說了,這裡還有我的東西呢。”
“對了,那櫃子裡你的衣服什麼時候拿走?”肖少輝問。
林佳開啟衣櫃,裡面整整一櫃子自己的衣服,這是她結婚十幾年積攢下來的。林佳有攢東西的愛好,比如她從他們的女兒出生以後就開始每天記日記,把孩子的變化成長都記錄下來,而且還圖文並茂。她當初在工藝品工廠裡也接觸了一些繪畫,還有點基礎,在每天的文字下面配上各種影象,一個小娃娃或者一個小奶瓶。這些東西她一直保留著。
“我家裡地方太小,沒法搬,再說這些破東西我也不要,都留給你吧。”
“留給我幹嘛,我也不能穿。”
“給你以後的女朋友穿。”
“你的東西不拿走,我以後交往了女朋友讓人家看見怎麼交代?”
“這我不管,反正我沒地方擱,而且你不許動我的東西,少一件我饒不了你。對了,咱倆剛離婚,你就開始琢磨找新人了?”
“我沒琢磨,我只是說會有那麼一天。”
“那就等你找到了告訴我,我再想辦法,順便也幫你過過目,稽核一下。”
“用不著你管”。
兩個人一邊吵架鬥嘴,林佳一邊做飯,一會功夫飯菜就擺上了桌。
“你現在有多少錢?我想買一輛車。”
“買車幹嘛?”
“接可欣上下學呀,天天擠公交多難受,那麼小的孩子。我上星期還在車上和一老孃們打了一架呢,她擠可欣,被我抽了倆嘴巴。”
肖少輝聽了忍不住笑了。
“你可是家裡家外都夠橫的,哪天遇上一個比你還厲害的你就老實了。”
“有嗎?所以我得買一輛車,可欣天天早起叫不醒,費勁著呢,坐車時間也沒譜,老遲到。”
肖少輝不知道從哪裡找出一個存摺遞給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