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每天帶著我超過二十個小時,就會提高你對文字的體悟。”周久久用小奶音嚴肅的說著。
她竟然還有這作用?陳淼驚了。
不過他還要上學,帶著周久久偶爾上學還可以,天天帶……他也做不到啊!
它是個鍵盤,那麼大一坨呢,又不是玉佩手串什麼的,可以戴在身上。
而且它那一身閃亮的鑽,能把人眼睛給晃瞎了,就這麼帶出去也太變態了。
“還不能把我裝在書包裡!”周久久提出了更過分的要求。
陳淼更憂傷了,這樣明晃晃的揹著,實在過於招搖了。
他有心放棄,但是剛剛冒出這個想法,周久久略帶魅惑的童音就響了起來:“要是能完成任務,徹底繫結我之後,好處多多喲。寫書封神,碼字致富什麼的都不是夢。”
這個手法……真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還不如他小時候乾爹哄他吃飯的招數強。
這小傢伙,真以為這樣就能讓他屈服嗎?
可……寫書封神……這、這也太具有誘惑力了吧。
要不……就從了?
提升文字親和力……聽起來很牛逼啊。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這個月要是能達到兩百追,這本書完結之前可以達到五百追的實力。
那麼在下一本書開書的時候就會有一批喜歡自己的讀者,應該一開始就有個三五十追的。
再漸漸積累下去了……也許千追任務很快就達成了!
“明天開始,帶著你去上學!”陳淼咬咬牙,最終一錘定音。
“少年,你做了正確的選擇。”
低沉的御姐音中,陳淼滿臉黑線,這孩子天天在家都學了啥?居然連變聲都會了。
不過隨後周久久又恢復了萌萌的奶娃娃音,興奮道:“明天我要用那個粉色的揹帶!”
陳淼臉一黑,但是還是捏著鼻子回答道:“好。”
孩子就這麼點兒簡單的要求,你說他能拒絕嗎?
既然決定好好碼字,那就要付諸行動了。
當天晚上,陳淼精雕細琢寫了八千字。
雖然這些只是他以前一個小時的量,但是沒有百萬更新壓力他也就沒必要寫那麼快。
寫得太快難免水,高質量的文讀者應該更喜歡!
第二天陳淼出門時的造型直接把御靈靈嚇到了,兩人同居,呸!共同住在兩套房裡兩個月的時間,雖然陳淼有時候會很抽風的帶著他這個裝修的異常奇葩的鍵盤去散步,偶爾還神神叨叨的對著鍵盤說悄悄話,但是一大早就這麼玩……御靈靈確實沒見過。
“你病還沒好吧?”御靈靈伸手摸了摸陳淼的額頭,疑惑道:“沒燒了呀。”
“啪!”陳淼一巴掌拍走御靈靈大佔自己便宜的手,脖子一梗強硬回答道:“帶鍵盤上學怎麼了,我的鍵盤這麼萌,就該讓大家多看看!”
“……行吧,姐妹兒你開心就好。”御靈靈憋住笑,看著那粉色揹帶,沒再在這件事上多和陳淼計較了。
陳淼也鬆了口氣? 這事兒實在沒法解釋? 只能強行甩鍋給自己的行為藝術了,不解釋反而更好一點。
當自己是中二少年就當吧? 反正以他這個年紀? 中二實在是太正常了。
高中二年級不也是中二?
反正中二少年脾氣上頭連翔都能趁熱幹掉三大碗,他背個鍵盤怎麼了?!
反正陳淼死咬著牙? 穿著昨天新買(蹭)的衣服,揹著鍵盤一路走向臨海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