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沒什麼存在感、話不多的鄭八,難得地點頭道:“我理解的和他們都差不多。
如果要多理解一層的話,應該是:我們面對流言蜚語時,不要去想兄弟們性格上的好壞。
畢竟就像常九說的,十指各有長短,是人都有缺點。我們要互相包容、團結一心,才能抵擋地下的黑暗、變得更有力量。”
帶完人回來的許四,聽到這話,猛點頭。
其餘人也是頻頻認同。
狄映誇讚了大夥兒。
每人獎賞了一壺好酒。
對出聲回答的人、再多賞了一條羊腿。
而賞鄭八的:則更多了一整頭羊。
看著他們高高興興地出去領酒、領肉,狄映則再問向自己側後的彭涼:“你為什麼不說?”
彭涼:“……我與您相處最久。我說就是耍賴,您不但不會獎勵我、還會讓沒機會開口的兄弟們、和我打一架。”
狄映“哈哈”大笑。
笑著道:“小彭啊小彭,你也學精了啊。不過,你不說、他們不會和你打架了,我卻是要懲罰一下你的。
去把府牢內、仍在關押中的聾啞人犯提來,我要一一審問。”
彭涼:“……”
撅了撅嘴,出去了。
出去後,就微彎了眉眼。
十指兩兩對接:乃為漸合。
大人是要他和侍衛們:慢慢磨合、最後同力。
果然,到晚上的時候,十名侍衛就齊齊拖上彭涼、一塊兒分羊肉去了。
一個大火堆上、架著口大鍋,所有人的肉都放在一個鍋裡燉著;所有人的酒,都一碗、一碗地倒在一起;一碗、一碗地喝下肚去。
從此兄弟、一條心!
其實說起來……
那些議論也只是因為彭涼的相貌過於出色。就因貌推人、妄自評判他們一行人的好、或者壞。
侍衛們受了一點點影響、加上彭涼不太和他們說話,就有了一丟丟的摩擦。
不過也早丟於腦後了。
只是狄映一時想起來,就隨手比劃了一下。
因著這個比劃、狄映提審了第一個人犯。
聾啞人:劉興。男,35歲左右。瘦得皮包骨頭一般。
他是因為:在街上偷竊別人的錢袋、而被當場抓獲的。
狄映看著他坐下後,便伸出食指和中指:指指他、再指指自己。
意思是: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