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事情,讓阿新意識到,有個自己的小窩很重要。
一室一廚一衛的房子,那個時候的房租,150一個月,還不用押金,便宜啊!
他瞞著芳,自己一個人把房子租好,還把房子裝扮了一下,粉色帶著各種各樣,卡通圖案的塑膠牆紙,讓本來很平平淡淡的房間,顯得很有少女情懷,是不是呢!
各種生活用品,只要是能,用粉色的,儘量都買的是粉色,不是阿新多麼的,愛粉色這個色調,只因為芳偏愛。
阿新現在,之所以保持生活中,除了粉色,還是粉色,也是因為芳。
有句話:不是因為我們習慣了什麼,而是因為曾經的某個人,某個事,讓我們習慣了。
因為習慣而習慣,雖然繞口,可是阿新想,應該有人,也是會和他,有一樣的習慣吧!ps:我也是啊!
一種習慣,是一點一滴,是慢慢的養成的,而我們卻要,用一生去改變,去遺忘。
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的改變,遺忘呢,不是我們改變不了,也不是我們遺忘不了。
而是我們不想,也不願忘記,改變。要是真的有,那麼容易忘記,那麼容易遺忘和改變。
這個世上,就不會有那麼多的,總是用買醉這個方式,來麻痺自己的人了。
和芳租的那個房子,在阿新生意成功後,有了錢,他把它買了下來,按照自己,記憶中的樣子,修復出來。
房子裡的東西,是修復了,阿新也還記得,有這麼個地方,也會在它沒有拆遷前,隔三差五的,自己一個人去住上幾天。
阿新依舊,記憶中的環境,依舊,可是你呢!芳!你還能記得他,這個傻傻的人麼?ps:別傻了,阿新,芳不會記得你的。喔次噢!
哪怕有一點點,關於他的記憶,或者一個與他,有關的畫面也好啊!
你會麼?那個讓阿新,魂牽夢繞了,這麼多年,都無法忘記的人,芳!
自從公園那次過後,阿新連續忙碌了半個月,才把他和芳的小家,整理好。
就是為了能讓芳,看見它,歡喜若狂。
芳看見它的第一眼,就對阿新說,愛上了這個,他精心佈置的家。
阿新聽見芳說,第一眼,就愛上了這個只屬於他們的小家,他就覺得這些天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也因為芳的那句話,他整整守了這個家,十年啊!十年啊!人生又有多少個十年呢!ps:是啊!十年啊!芳,整整十年啊!
或許阿新是,痴心妄想吧!他妄想著,芳哪天能想起來,他這個人,這個只屬於,他們二個人的家。
還能記得,你自己說過的話,“此生不忘,我們的家”,這就是,芳,你給阿新的承諾。
阿新依舊,承諾聲依舊,你是否依舊呢!芳,阿新此生不忘的人。
在2005年7月16日星期六,阿新邀請了他的三個死黨,芳邀請了她的二個閨蜜,說是邀請來做客,其實是讓幫忙搬家的。哈哈!
阿新的死黨他們看見,房間裡的擺設,說他原來喜歡這個調調滴!阿新能說什麼呢!
芳的閨蜜看見了,卻是感謝他,說他能為芳,考慮這些,她們放心把芳交給他。
喔次喔!看看!看看!什麼是區別啊!這就是區別!ps:我的詞,喔次噢!
死黨就是死黨,關心你的方式,永遠都是,損死人不償命的關心。
閨蜜的關心,就是不一樣,滿滿的貼心,還有維護之情。
咳咳咳,阿新能說,他其實想讓芳的閨蜜,一人給他一個愛的抱抱麼?嘿嘿!
那天晚上是,他們這七個人,為數不多的相聚。
阿新要是沒有記錯的話,他們七個在一起相聚的次數,是六次,就六次。
芳的生日一次,阿新的生日一次,國慶節一次,阿明生日一次,元旦節一次,還有就是他和芳搬家這次了!
六次都是在,這個小小的房間裡,他們一起吃飯,一起聊天,現在也只能在回憶裡回憶了。ps:是啊!只能在回憶裡回憶了啊!
我他七個人,各有分工,阿明負責買菜買酒,別看阿明看起來,斯斯文文,扳起來價,就像大媽一樣,絮叨呢!折磨啊!
阿輝和小凱麼,負責把美女們哄開心,別讓她們覺得無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