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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縣裡專案落地研討會上,作為計委主任的計春華獻計道:“國家規定企業經營類租賃土地、林地,一次租賃的最長時間為五十年。連省裡領導都說可以滿足投資人的要求,反正是咱們自己人,土地、林地又背不走,別說一百年,就是一千年,那土地、林地還是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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