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慶曆新政是什麼內容?”
趙匡胤顯得有些激動的,望著韓成出聲詢問。
他之前,聽了太多關於自己大宋的窩囊事兒。
這個時候,終於聽到了一些不一樣的,自然心情會變得不一樣。
韓成沒有賣什麼關子,當下就給趙匡胤道:
“慶曆新政總的概括起來,可以分為三個大的方面。
第一就是澄清吏,第二是治富國強兵,第三是厲行法治。”
聽到韓成說出這話,趙匡胤心裡頓時變得好處不少。
覺得這些人,確實抓到重點了。
制定的還挺不錯。
但是,在感到不錯的同時,又隱隱約約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
但具體是什麼不對勁,一時之間倒還沒有想出來。
“其中,這澄清吏治總共包含五條。
一為明黜陟。
仁宗時,官員升遷採用“磨勘”制度。
只講資歷年限,不講政績。
導致官吏因循苟且,無所作為。
范仲淹對此提出新的考核政績,破格提拔政績卓著的官員,撤換有罪和不稱職的官員。
並規定京朝官及郡縣官吏,有人保舉在三年任期屆滿即與磨勘升遷。
否則便要等到滿五年之後,方行磨勘。
二就是抑僥倖。
宋初以來,恩蔭制度造成官僚濫進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有任學士以上官職的,在二十年內透過恩蔭,其兄弟子孫出任京官的就有二十人。
范仲淹對此提出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
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
第三就是精貢舉。
改革科舉考試內容,把原來進士科只注重詩賦改為重策論,把明經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經書的詞句,改為要求闡述經書的意義和道理。
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
這樣,學生有真才實學,進士之法,便可以依其名而求其實了。
第四是擇長官。
針對當時分佈在州縣兩級官不稱職者,十居八九的狀況。
范仲淹覺得,官員的升遷要嚴格依照政績。
建議加強對官吏的考察,獎勵能員,罷免不才。
並主張由各級長官保薦下屬。
第五是均公田。
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
調配給缺乏職田的官員。
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