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李淵如果出了岔子他們可能都會受到牽連。
“快,打給節目組,馬上把李淵的畫面切掉,馬上!”
徐副科長大喊一聲。
不過他的話音剛落下。
“不僅要停掉李淵的直播,還應該立刻出動警力把他捉拿,他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實質上的違法犯罪行為。”
年輕警察補充道。
不過就在一群人手忙腳亂,又是聯絡節目組,又是準備抓人時。
門外一箇中氣十足的聲音響了起來。
“犯罪,李淵他犯的什麼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是什麼,怎麼,全都忘了嗎?”
楊副局長和韓曉曉突然走進了宣傳部辦公室。
“李鍵,你說說看。”
楊副局長看向剛剛情緒最激動的年輕警察。
見到楊副局長到來,眾人立刻噤聲。
慌亂的局面立刻安靜下來。
李鍵見自己被點名,慌忙低下頭,有點不知所措。
幸好邊上的同事快速翻開民法總則遞給了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
李鍵緩緩讀出裡面的內容。
周圍人聽完後也是愣住了。
“可是,他這屬於非法行醫,萬一加重病人的病情,或者造成被救助者的傷害嚴重的話,按照規定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李鍵讀完後又有些不服氣地小聲嘟囔道。
“照你這麼說,我們之前做的急救知識普及,心肺復甦教學都是在教唆別人違法犯罪咯?”
韓曉曉突然從張副局長身後站出來。
怒氣衝衝地指著李建質問。
而一看到韓曉曉那一臉的怒意。
李鍵整個人突然就蔫了。
剛剛還意氣風發指點江山,瞬間變得有氣無力。
“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和地方,都允許甚至提倡任何一個普通公民在緊急情況下對受難者進行急救措施。”
楊副局長說著拍了拍韓曉曉激動的手。
“我們作為執法者,不僅要依法辦事,還要堅決維護那些具有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擔當的群眾人民的利益,而不能做出讓人民群眾寒心的事。”
聽了楊副局長的一番話,不少人若有所思。
“可像李淵這種情況,如果真的造成了受助者的傷害,我們該不該追究責任呢?”
另一名年輕警察詢問道。
“除非對針灸一竅不通,或者能證明他有主觀故意傷害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