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點半來的這裡,大概在倉庫裡和兩個面具人聊了二十分鐘。
也就是說,我從暈倒到醒來,中間有足足三個小時的空白。
嘆了口氣,我有些鬱悶的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根香菸點燃。
可剛抽一口,我突然感覺自己的右脖頸有些發癢。
伸手抓了一下,結果越抓越癢,就好像是被什麼東西咬過一樣。
強忍著這種發癢的感覺,我趕緊拿出手機,開啟閃光燈,用後置攝像頭對著自己的右脖頸拍了一張照片。
結果,當我檢視剛拍的這張照片時,雙眼猛地瞪大,整個人直接傻了。
這……這他媽的是什麼情況?
為什麼我的右脖頸處會有一片紅色火焰的紋身。
難道是在我暈倒以後,那兩個面具人給我紋的?
不可能吧!
據我所知,紋身在剛紋完以後,一眼就能看得出來。
可我脖頸上的這個紋身,就好像已經紋了很久一樣……
雖然這個紋身的圖案看起來還不錯,可紋在脖子上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啊。
這我以後還怎麼出門?
就在我哭喪著臉,不知所措的時候,右脖頸那種發癢的感覺竟在一瞬間消失不見了。
見狀,我連忙又用手機對準自己的右脖頸拍了一張照片。
結果,當我檢視這張照片時,整個人再次傻眼了。
原本紋在我脖頸上的那片紅色火焰紋身,竟然消失不見了。
“這,這他媽到底怎麼回事啊!”
放回手機,我蹲在地上一臉茫然的吸了口煙。
結果一扭頭,發現地上竟然放著一個黑色的手提皮箱。
黑色的手提皮箱和黑夜完美的融入在了一起。
如果剛才不是我蹲下來,可能根本就看不到這個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