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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香山馬南寶 (1 / 3)

馬家原居新會城,後其曾祖遷居香山沙湧村,也就是後世的中山市南區附近。位於崖山東北,與珠海、澳門同處一島。

按理來說,此次歸家,自也是往東北方向行船。

但是別忘了,現在是大元治下,趙維他們別說正經身份沒有,更是逆民,在海上鑽鑽空子,橫行霸道也就算了,一入內陸,可就是寸步難行了。

所以,他們當下首務是弄得一個合法的身份,方可穿行元地。

至於怎麼弄......

好吧,大大方方到新會府衙報上籍貫告身,花點小錢開據路引就可以了。

至於你是良人,還是叛軍混淆其中,就沒人查這個事兒。

即使做實了是叛軍,官府吏員也依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交錢走人。

不是元朝管制鬆散,實在是沒辦法。

自宋元開戰以來,百姓避禍也好,叛逆也罷,多半背景離鄉,成為流戶,至使各行省、州縣在冊戶籍連原本的一半都不到。

慘淡之下,莫說穩定民心農事,連正常的商貿活動都大受影響。

所以,儘管元廷有明確詔令,各州府嚴查叛民、罪徒,在案者一律沒為奴籍,發官統配。

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人都讓朝廷抓去做了官奴,那地方怎麼辦?全都餓死唄?

所以,只要不是明發訃告的要犯,地方一律不查,能放則放,以求百姓皆能歸家務農。

當然也有例外,許多蒙古貴族南下溼熱之地為官,為的就是抓奴。只不過,抓的不是官奴,而是私奴。

而且,此事尤為猖獗,逃犯不夠抓的時候,就強抄良人為奴。

這也是為什麼元朝和清朝一樣,施行漢政,卻與漢人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直至滅國的一個主要原因之一。

總之,萬幸的是,新會一地,除了千戶所是元人擔當,政事之務都是南北漢人。想沒私奴也沒那個資格,所以驗籍放引都十分寬鬆。

趙維等人於偏僻處登岸,楊亮節、趙維、馬小乙和王勝四人作逃難裝扮,直接去了新會府衙。

最後,衙吏見這“一家四口”不像窮鬼,張嘴就要了40貫中統鈔的“出引錢”。

趙維哪有那東西,偷偷塞給府吏一角重2兩的銀疙瘩,直說只有這麼多了。

府吏一看,這是把看家底的銀貨都拿出來了?看來是要多了。

當下呵斥幾句,啪啪啪啪,四個紅泥大印蓋上去,大宋寧王就算有了大元地頭行走的身份。

之後不用細說,四人輾轉兩日,回到地處香山的沙湧村馬宅。

因香山此處偏僻,且不及後世富庶,所以元人雖然佔了廣州,卻無暇理會此等小地,依舊沿用宋時官僚治理。

四人到了這裡更是輕鬆,連個髡頭方臉的蒙古人都看不見了。

甚至走到村頭,有頑童見了馬小乙,便呼喝著跑入村報信,說是馬家小乙哥回來嘍!

四人也是在一群孩子的簇擁之下,往馬家走。

路上,趙維靠到馬二爺身邊,“小乙啊,哥仔細的想了想,你爹還真有可以抽我。”

“要不,降元的事兒,你和他老人家說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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