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可的記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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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一個天大的錯誤。
關於這樁案子,我一直有個嚴重的誤會我弄錯這樁恐怖案子的開端。
我一直以為,所有事件的起點是在狼王坊,卻沒想到這是一個根本上的錯誤,同時也是一個無法原諒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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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連串事件,並非在我們拜訪這座狼王坊之後才發生。
而是在我和宋大白重逢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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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從我們六人被邀請到狼王坊時就開始了。
或者,一切源頭甚至可追溯到這座狼王坊落成之時。
當然,這些想法都無濟於事。
但是透過這些新的認知,或許就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樁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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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想起了好幾個關於這樁案子的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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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宋大白一同去拜訪自訟師時,當時自訟師還有別的客人,我們等了一下。
後來,我看到桌上有一把疑似上一位客人忘了帶走的夏竹摺扇。
現在回想起來。
那應該是王伯的東西。
就是我在十里城的小茶水館第一次和他見面時,他所持的摺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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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王伯在我和宋大白之前,就先和自訟師碰過面了,他大概是去找自訟師談那件案子的事,向他索要金銀。
自訟師卻以金銀為交換條件,要他害了我。
這就是王伯臨終話語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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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訟師一定從很久以前就計劃要置我於亡,奪我的家業。
只要我一亡,作為我的從伯之親,外祖父留下的全數家產就全落入了自訟師的腰包,任他揮霍。
而王伯正好在這時出現。
於是,自訟師抓住他的弱點,用金銀迷惑他,交換條件大概就是要王伯在狼王坊偷偷將我解決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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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這個可六,我的眼睛似乎看得越來越清楚。
我的腦中方才閃過一個念頭,就是那具無故消失的屍首。
我現在終於是知道那具屍首的身份了。
那具屍首是丁米,也就是我們訟房的吏目。
不錯,一定是這樣,那具屍首和這個人的年紀、身量都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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