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跟著那人來到一處高當公寓,金寶當時穿著籃球背心和大短褲,笑著調侃道,“兄弟,混得不錯啊,”
那人沒有說話,敲了敲門,然後走了進去,金寶絲毫沒有意識到危險,也大大咧咧的跟了進去。
剛走進客廳,他才發現事情不對勁,因為他看見客廳裡坐著七八個人,而坐在最中間的,赫然就是那大熱天穿西裝腳踩白色旅遊鞋的黃鼠狼!
金寶扭頭就跑!
嘭!
門被關上。上來幾人,抓住金寶就是一頓毒打。
“你他媽想幹嘛!”金寶滿嘴是血,但口氣十分硬。
黃鼠狼正不緊不慢的玩兒著功夫茶,動作手法非常不專業,但是他裝逼功力了得,那表情,那動作,如果是外行,肯定得被他糊弄過去。
他捏起一個橢圓形茶杯,然後分三口把晶亮的茶湯喝下去,然後抓起旁邊的一瓶可樂猛灌幾口,抬頭衝金寶微笑道,“兄弟,又見面了。”
“你他媽想幹嘛!”金寶被兩個人抓著,動彈不得。
黃鼠狼呵呵一笑,斜著他那雙標誌性的三角眼,衝金寶柔聲道,“我說兄弟啊,看你年紀輕輕的,怎麼就那麼不上道呢?今天老哥我送你一句話,叫做識時務者為俊傑。你想象看,古今多少英雄,就是因為不懂這句話而白白喪命,孫悟空,紅孩兒,太白金星,三毛,哪吒,這些個古代英雄,就是不懂這個道理,然後……”
要說黃鼠狼此人,絕對是個奇葩,他的確有著超強的辦事能力,下手也黑,是最早跟隨冬瓜出來打天下的那批人,現在混到冬瓜的左膀右臂,自然也有幾分真本事。
只不過,此人有個巨大的特點,那就是特別愛故作高雅,明明喜歡喝可樂,卻非得要喝咖啡和功夫茶,明明細化吃肉,卻偏偏對外人以居士自居。
明明是個不折不扣的混子,卻偏偏給自己冠上文人墨客的標籤,說起話來一套一套的,剛才那句識時務者為俊傑,是他昨天在一本故事會里看到的,今天就給用上了。
那些他口裡的古代英雄,也是漫畫書上的三毛哪吒等等。
總之,用兩個字總結黃鼠狼的話,那就是裝逼,用三個字,那就是裝逼王,用四個字,就是裝逼之神!
“你他媽有事兒說事兒,孫悟空是古代人嗎?那就是個猴子精!”
金寶雖然自身也沒什麼文化,但這點常識還是有的,情不自禁的和黃鼠狼爭辯了一句。
“咋就不是了?”
黃鼠狼據理力爭,用他那軟綿綿的聲音道,“我問你,孫悟空是古代的還是現代的?”
“當然是古代的!”金寶不知不覺被黃鼠狼給繞進去了,竟然和對方討論起孫悟空的故事。
“那不就結了。古代的,就叫做古代人,你懂不?”黃鼠狼衣服知識淵博的模樣。
“可是,那是神話故事,再說了,孫悟空也不是人啊,他就是個成了精的猴子……”
說著說著。金寶突然楞住了,一下反應過來,我他媽跟他說這些玩意兒幹嘛啊!
“扯淡!”
黃鼠狼依舊糾結這個問題,“猴子都是四條腿走路的,但是你見過孫悟空爬地下走路沒?直立行走,你懂不?那是人類的標籤!”
說到直立行走四個字的時候,黃鼠狼還舉起一隻手比劃了一下。
“別扯犢子了。你他媽到底想幹嘛!”金寶實在是不耐煩了,黃鼠狼磨磨唧唧的,這比打他一頓還難受。
黃鼠狼這才放下孫悟空是否是人類的研究課題,衝這金寶柔聲道,“兄弟,我看你年紀也不大,算是我的晚輩。我這個人呢,是最講道理的,古語有云,以德服人,我就是喜歡以德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