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弘明確表示,燕、趙兩國要重新封以宗室為諸侯王,並要跟宗室長輩商談決定具體人選後,朝臣百官便已經明白,此事,劉弘沒打算‘民煮’。
不過對此,多數朝臣也只是暗道一聲可惜,旋即有些不甘心似的旁敲側擊:齊王、代王入長安已逾月,按制,當回國了。
——凡事插一腳,不管有用沒用,都說兩句找點存在感,這也是官僚階級共有的特性了。
聽朝臣們提起這件事,劉弘才反應過來,不知不覺之間,自劉恆、劉襄二人於十一月初到長安,已經過去將近兩個月。
呂后駕崩於九月,到十月中旬,誅呂之事便已經塵埃落定。
不過在齊王劉襄自滎陽出發,趕往長安爭奪皇位的時候,代王劉恆早已出現在長安城中了。
這麼說來,劉恒大概在十月末便已抵達長安,劉襄則晚一些,大約於十一月初抵達長安。
漢制:諸侯王三年一朝長安,除此之外,無詔不得擅離封地,違者以謀逆論處。
通常情況下,漢室的諸侯王除非與皇帝十分親密,每隔一年半載就收到傳召,否則,就只有諸如太后壽辰、太后駕崩、皇帝壽辰、皇帝駕崩,以及每三年一次的例行朝長安,才能從封國來一趟長安。
並且,諸侯王在長安停留的時間,也有著明確的期限:一個月。
通常情況下,在諸侯王來到長安第二十五天左右,朝臣們就會隱晦的提醒皇帝:應該命令該諸侯王回國了。
如果滿一個月之後,那個諸侯王依舊沒有識相的自請回國,那百官就會十分嚴肅的彈劾其‘眷戀不去’‘似有不軌’!
歷史上,景帝登基之後,太后竇漪房便經常以思念幼子為由,令景帝召梁王劉武朝長安,一留就是小半年。
是時,對窺伺大位的胞弟劉武,景帝便時常派晁錯出頭,彈劾其‘眷戀不去’‘有違祖制’,然後自己再跳出來唱紅臉:太后思之心切,慰留梁王。
而劉恆、劉襄這次滯留長安,則算是少有的特殊情況了——二人此次‘朝’長安,原本是來做皇帝的···
最終皇帝沒做成,正主劉弘還全須全尾回到未央宮,二人的處境頓時就尷尬無比了。
劉襄還好一些,起碼是競爭失敗者;作為曾經的‘成功者’,在百官眼裡,劉恆的處境無疑十分尷尬。
而對於劉恆此次入長安的性質,雖然劉弘私自定義為‘朝供’,但拿不準劉弘態度百官,自然是不敢主動提及諸侯王就國之事,以免被劉恆牽連。
不過在今天,劉弘毫無疑慮的提出燕、趙之地需要新的諸侯王鎮壓,並且要向宗室長輩請教具體人選之後,百官也明白了劉弘地態度。
——高皇帝劉邦諸子,如今尚存於世的,僅代王、淮南王而已!
劉弘口中的‘宗室長者’,無疑就是還活著的高帝諸子中,年紀最大的代王劉恆。
想了想,劉弘還是決定慰留劉恆一段時間——這次事件,將來必定會載入史冊;而劉恆的歷史地位,將取決於劉弘的舉措。
對於劉襄將來可能會被太史公寫成‘窺伺大寶’的齊哀王,劉弘表示愛咋咋地;但劉恆,劉弘卻不能放任其揹負‘窺伺大寶’的罪名。
如果朝臣剛一提出:該讓代王、齊王就國,劉弘後腳就答應,那與齊王劉襄同一時間離開長安的劉恆,將不可避免的被朝臣視作‘齊王一流’。
而劉弘的目的,則是要讓劉恆這次朝長安,變成‘劉弘傳召’的性質。
所以,無論是出於‘傳召’的角度慰留一番,還是為了讓劉恆和劉襄錯開回國的時間,劉弘都要讓劉恆比劉襄晚一些離開長安。
“諸卿所言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