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哽咽。喊他“老楊!”
老楊把頭狠狠的吣了下去,手仍舊在空氣裡堅挺的豎立。
穿白大褂的醫生轉回頭朝裡喊“誰是家屬?”
我看看老楊,又看看張若雷,朝張若雷的那輛120急救車走去。車門關上,我捂著臉,哭得不能自己。醫生說沒什麼大事啊,都是一些皮外傷。張若雷伸出手來放在我坐著的膝蓋上,我扒拉下去,他又覆上來,我再扒拉下去,他再覆上來。我咬著牙齒縫朝他喊:“滾!”
他一咧嘴,又很好看的笑了起來,他牙仍舊那樣白,笑起來一邊的嘴角先被扯起,既文藝又流氓。
張若雷把我的手捉進他手心裡,狠狠的攥起:“心疼老公了?”
我掙,一下沒掙開,他反而抓得更緊。我又使勁兒,他一齜牙,嘴裡倒吸了一口涼氣。
“怎麼了?”
“疼。”
“哪兒疼?”
“這兒。”
他伸出手來一指胸口。
醫生臉上掛著尷尬的笑,笑得難看又曖昧。我吸溜著鼻子,手由他握著,轉過頭去,車窗外萬家燈火,空曠的街頭偶爾幾隻行人,偶爾幾輛車。
張若雷在醫院裡做了筆錄,老楊跟警察說一定要追究我的責任,他甚至跑到公安醫院做好了鑑定。警察傳喚我,問我承認不承認,我說認。
我在筆錄上籤了字,按了手印。警察說,對方不要錢,不接受調節。
我抬起頭,問,這種情況我需要拘留多少天?
警察說15天以內。
我說“好,我認罪伏法。該我負的責任我負起。”警察問我需不需要再找個兩人都熟的人去跟對方談談,最好是和解。
我兩個手腕內向相對貼緊朝警察伸了出去,我說“不用。”
這時,張若雷包得像個豬頭三一樣帶著律師過來了,他臉上仍舊花花綠綠,一隻眼睛腫得封了喉,老高,那層面板被支撐得亮晶晶的,簡直吹彈可破。
張若雷跟警察說,我去找老楊談,您等一等。
我固執的堅持,我不看他,我說“不用。”
他摸一下我的頭,說“聽話。”
我再一次堅持,說“不用。”
他比我還固執的看著我“你等我。”
我坐得板直,低著脖子,沒看他
“不用。”
張若雷壓抑著火起,“我不會讓你進去。”
我冷笑一下,“你忘了嗎?我又不是沒有進去過。”
律師侷促的不知道要把眼光安放在哪裡,張若雷看著我,緊緊的盯住我的眼睛,像要用眼光把我融化。我偏過身去,忽然就感覺這派出所的空調挺好,不冷不熱的,剛剛好。
那天,我在派出所裡整整等了張若雷一整天,下午四點多鐘,有人來接我,說對方已經同意和解,明天就來籤和解書。
我問來人細節,來人說不清楚。第二天,律師陪著我去簽了和解書,老楊的腦袋包得像個簡版的木乃伊,我想跟他道歉,想跟他說句對不起。但是老楊眼皮都沒朝我挑一下,他龍飛鳳舞簽完了字。我這才發現,原來老楊字寫得倒漂亮,跟他的人一點都不搭。
我是不是錯過了一個好男人呢?人都說字如其人,一個字寫得這麼爺們兒、這麼大氣的男人,他的人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去吧。
可惜,我永遠的失去了他。
而這種失去,又到底值不值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