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什麼,玉米卷?”艾爾看著兩個因為嗨大了,而顯得呆呆的黑人老哥,一時沒搞明白什麼意思。
倒是王漸有點明白了。
這是看進去了。
看爽文,講的不就是代入感嘛。
他心頭大定,這說明不用《龍槍編年史》那種,從大局處描寫,而代入主角視角,講個人經歷寫法,應該也有市場。
這時,那兩個黑人老哥看也不看艾爾,直接朝王漸走來。
嘴裡還不停的叨叨著:“下面的呢?還有沒?”
“呃,還沒寫完。”王漸看著兩人,問道:“寫的怎麼樣?”
¬herfucker,太好看了…從來沒見過這樣的。”其中一個大聲嚷嚷著:“跟拿著芝加哥打字機,把瘸幫那幫崽子都突突了感覺一樣。”
¬herfucker,太爽了。”另一個黑人也大聲說道。
“呃,如果,我是說如果,這個東西如果讓你們買,你們願意嗎?”王漸有點忐忑的問道。
這才是最重要的。
自己想要寫書賺錢,又不是為了用愛發電。
“願意啊。”兩人一起回答。
接著,互相對視一眼後,又不好意思的說道:“可我們沒錢…”
“…”王漸一時有點無語。
艾爾這時候也走到兩人身邊,把被丟到地上的菸捲撿了起來,接著抽了兩口,道:“你們在看什麼東西?”
¬herfucker的,太好看了。”黑人老哥回答道。
“你,寫故事?”艾爾一臉詫異,“你不是個賊嗎?”
你才是賊,你全家都是賊!
呃,好像艾爾爸媽,還有姐姐的確都是賊,唯一不是因為盜竊住進監獄的哥哥,還是因為殺人。
“腦子中有個故事,就隨便寫寫。”王漸回答道。
“我懂,我懂…”艾爾回答道:“就像我跟的大佬一樣,酒吧喝著酒,就想起一句歌詞。”
他從兩人手裡奪過手稿,遞還給王漸,道:“不過我們這些人呢,沒人會看書,你還是得讓那些白佬們看看,才能知道能不能出版。”
說罷,就朝著兩個黑人屁股上一人踢了一腳。
“別嚷嚷了,該去夜店了。今晚大佬單曲預熱,快點!”
然後,揮了揮手,便帶著兩人走出公寓。
王漸拿著手稿,想著艾爾剛剛說的話,心頭沉思著。
是啊,買書的主力從來不是底層的黑人,而是中產白人。
暢銷書也大都是他們買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