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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唯有熱愛,才能始終 (1 / 5)

終於寫完神話了!

在寫完番外篇五,交代完冰雪公主和路大神的結局後,家聲就鬆了口氣,感覺整個世界都放下了!

然後就是不捨!

真的很不捨!

三年277萬字!

這是家聲寫得最長的一本,也是最多字數和章節的一本。

以後寫的,可能會超越這本。

但是當初付予這本書的情感,可能不會有第二次的體驗。

家聲也從未想過,能夠寫出這樣一本,讓大家喜歡的,甚至還能收穫不少女粉絲的,真是做夢都會笑醒啊。

然後呢,就來說說這本書吧,從開始到結尾,都和大家聊一聊。

寫這本書有三大原因。

第一個原因,也是最基礎的,是有一次家聲在和公司同事一起出去遊玩,然後坐車回來的時候,在車上聽到了一首歌。

沒錯,就是安良向葉雨馨求婚時的那首歌,《咱們結婚吧》。

當時家聲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是什麼心情呢?

激動!

真的很激動!

因為當時家聲的腦海裡就在想,如果用這首歌寫一個劇情,會是怎麼樣的呢?

然後家聲就想到,讓主角向女主求婚時,唱這樣一首歌,應該會特別地精彩吧!

這也算是為家聲寫神話埋下了一顆種子。

可能也這是每個作者的通病,遇到某個人某件事,都會讓思維呈發散性,忍不住就開始胡思亂想起來,也許經典的也是由此產生的。

而家聲當時也只是有這個想法,並沒有想到要寫神話的。

繼續說第二個原因。

記不清是14年還是16年,家聲看了一本,叫回到過去當明星。

是的,和神話只差兩個字。

而這本書的書名,也是來源於那本書的靈感。

只是那本書的作者寫得好好的,沒寫下去,也就是進宮了。

再加上後來水魚寫的那本娛樂文也被封了。

於是家聲心裡癢癢的啊,就想著自己能不能也寫一寫娛樂文?

這是心中的種子開始發芽了。

最後是第三個原因,讓幼苗開始成長的關鍵。

16年的時候,家聲用另一個馬甲,剛剛寫完一本155萬字的玄幻,成績撲街得不能再撲街,再加上前面說的兩個原因,於是家聲心裡就憋著一股氣,也在想。

反正寫已經撲得不能再撲了,就再寫最後一本吧。

寫完這本,自己就退出網文界了,從此不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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