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唐,豬肉是賤肉,誰都不喜歡吃,這和後世“二師兄”大橫其道不同,肉都不受歡迎,那些豬下水沒人要也不奇怪,其實不少地方是不吃豬下水的,就是一千多年後的華夏,還有很多地方的人不吃豬下水,取出同樣直接扔在地,後來才慢慢改變。
豬肉其實不是不好吃,主要是大唐很多人不懂得烹調的技巧,這時的調味料很少,肉煮出來有一種羶腥味,再加上形象不佳,被普羅大眾嫌棄。
別人不會烹調,可鄭鵬會啊。
最好賺的生意,就是無本生利,別人不要的豬下水,在鄭鵬眼裡,那是絕佳的烹飪材料,前世鄭鵬還讀書的時候,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老媽就是下班也要去擺攤,主要炒些粉、做些豬雜粥、弄點滷味等幫貼家用,老媽的手藝很好,特別是滷味弄得非常棒,傳說那秘方是外婆教的,回頭客很多,懂事的鄭鵬也會幫忙幹活,那時用得最多的是豬雜,主要是便宜,又容易處理,很受食客的歡迎。
在老媽的教導下,鄭鵬也學了一手做滷肉的技術。
看到地上那副被人丟棄的豬下水,鄭鵬的眼睛都亮了,就像看到一座沒人看到的金山。
人的一生離不開衣食住行四個字,其中又以食最重要,這就是民以食為天的由來,自己沒什麼本錢,在這些別人不要的豬下水上做文章最好不過。
殺完豬,分肉沒什麼好看,人慢慢散了,現場還有零星幾個人,鄭鵬笑著走上去,對屠戶拱拱手說:“請問,這些肉賣嗎?”
屠戶瞄了鄭鵬一眼,看到是一個衣著光鮮的讀書人,雖說神情有些驚訝,可話語裡多了二分恭敬:“上肉都讓人訂了,只有這些骨棒子,小郎君要不要?”
古代人喜歡肉膘,越肥越好,肥肉不僅好吃,還能煉油,很受百姓歡迎,而骨頭認為沒肉,就是煮起來還費柴火,平時都是用來搭稱,割二斤肉送一根大棒骨頭。
“怎麼賣?”
“也不稱了,三文錢一根隨便挑。”平日都是白送給熟客的,現在有人想要,屠戶就隨口說了一個價。
也就是一個胡餅的價錢,要知道,到後世骨頭比肉貴多了,沒想到現在是白菜價,便宜到不敢相信。
鄭鵬也不客氣,挑了二根大棒骨頭,遞給屠戶包的時候順口說:“那副豬下水還要嗎?不要能不能送給我?”
“沒問題,小郎君喜歡儘管拿去,不過我們不負責包紮。”屠戶一邊說,一邊熟悉用草繩把骨頭捆起。
結算了錢,鄭鵬把豬骨頭交給綠姝,自己撿起那副估計有十斤左右的豬下水徑直離開,遠遠還聽到一些好事者在背後說的話:
“看起來衣著光鮮,沒想到是外強中乾,是一個窮酸書生。”
“就是,賤肉也吃,連肉都吃不起,拿骨頭回去啃還算了,連豬下水也要,這得多餓啊。”
“撿著豬下水還一臉高興地樣子,這得有多寒磣啊。”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說話也不刻意放低聲音,鄭鵬的內心很堅定,依然是面色平淡腳步輕快,反倒是跟在後面的綠姝氣握緊小拳頭,俏臉有些發紅,心裡替自家少爺不值,可一時不知說什麼,她滿腹疑問,可一時不知怎麼說出口。
自家少爺,不會是想吃肉想瘋了吧?
市集離家並不遠,回家後,綠姝剛想問鄭鵬為什麼要撿沒人要的豬下水,還沒開口,鄭鵬卻先說話:“綠姝,你看家,順便把豬下水洗一下,把泥巴和血水洗掉,我出去一下。”
“啊,少爺,你要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