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恩、施瓦茨和帕特森以及艾倫坐在辦公室內,商討了一下那美好的未來。
保羅.艾倫一開始是不在波特蘭的,畢竟他不是隻有球隊生意,忙碌的事情多著呢。
但聽見韋恩有意提前續約,老艾倫說啥也得來一趟。
雖然他來不來,這續約都能完成。
畢竟,施瓦茨和帕特森已經達成了一致。
但老闆來和老闆不來,給球員的感覺就不一樣了。
“恭喜你,韋,你即將成為NBA歷史上第一個,用蝙蝠權益完成新秀合同續約的球員。”
韋恩笑著點了點頭,薪水變多了是好事沒錯了,但怎麼感覺笑不出來呢......
沒辦法,刨除上古時期那規則還不完善的NBA不談。
就近代,確實沒有任何球隊能獨霸一方多年的。
老流氓嘛……你都說他是流氓了,有什麼辦法?
NBA設定這麼多條條框框,就是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但......打鐵還需自身硬嘛。
韋恩來續約之前,也打了個電話給炮蘿,告訴他自己打算提前續約。
免得那貨多想。
結果電話那頭的炮兒嘻嘻哈哈,盡說些什麼“續約了記得給我買個表”這種開玩笑的話。
真是MLGB,我很嚴肅的好不!
以炮蘿那比慫泰運轉速度快5倍的腦袋瓜,他應該也知道幾年後續約會成問題。
但現在去想那些,還不如想想怎麼衛冕。
所以,炮兒依然非常樂觀。反正,還能蹭塊表嘛!
“對了,前幾天你給卡特打電話,他是怎麼說的?”帕特森換了個話題。
“說出來你可能不相信,他說想靠自己的力量奪冠,不太想加入一支已經是總冠軍的球隊。
天吶,沒人可以拒絕開拓者!這就是在拒絕冠軍啊!”
韋恩說完這話,突然感覺好像在哪裡聽過。
對了!
韋恩前世,姚明拒絕湖人時,禪師就是這麼驚訝,就是這麼說的。
沒人可以拒絕冠軍,真的嗎?
好吧,看來這個世界上,確實有那麼一些人,堅持著他們所認為正確的事情。
而且,即使拋開風骨這種虛無縹緲的說法,卡特加盟開拓者,從刀樂的角度來看,也確實非常冒險。
卡特已經30了,他之所以提前跳出合同進入自由球員市場,就是為了能夠在狀態還好的時候,趁機再籤個長約兜底。
等新籤的這一份合同結束,四五年後,卡特34、35了,到時候哪兒還有人願意給他大合同啊。
因此,這幾乎就是卡特職業生涯的最後一份大合同。
而開拓者只能和卡特籤短約,這正好和卡特期望的背道而馳。
從現實角度來講,卡特也是不可能加盟開拓者的。
就算只和開拓者籤兩年,兩年後,卡特32歲,再想籤大合同也很難啊。
這兩年,算下來大概也有三千多萬刀呢。
卡特腦子秀逗了,放著三千多萬刀不要,來給韋恩當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