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毛傑的審訊進行得很不順利,毛傑連自己姓甚名誰都不肯老實交代,只說自己名叫“毛毛”,問他大名叫什麼,他說就叫“毛毛”,更是完全否認自己和這箱毒品有什麼關係。他說他在烏泉上船是為了去給一個親戚送茶葉的,他親戚開了一家雜貨店,雜貨店裡就賣這茶葉。他說在船上有一個女孩主動問他是不是送茶葉的,那女孩自稱就是那雜貨店的夥計,他就把帶來的茶葉給她了。而那個女孩——就是指安心——下船時讓他幫忙拎著她那個很重的帆布箱。他一下船那女孩就不見了,緊接著他就被捉了。他甚至提示警察你們應該趕快去抓那個女孩,這是她的一個金蟬脫殼之計,你們中了她的圈套啦!……他這一番情節編造得還挺有鼻子有眼,自己也說得一本正經振振有詞。在他與安心交換的那隻大象牌旅行包裡,除了那個原來套在旅行包外面的尼龍袋之外,警察們果然只發現了一堆塑膠袋小包裝的茶葉,那是一種劣質低階的陳年滇紅,一點錢都不值的東西。
毛傑的口供,和與這口供相配合的物證——那堆小包裝的雲南滇紅,說明了他的這套說法絕對是事先精心編好的故事。審訊的警察問毛傑住在什麼地方,毛傑說了,結果潘隊長馬上派人過去搜查,發現那不過是一間顯然久無人住只裝了些雜貨的小屋。而這時審訊室裡的毛傑則大叫自己冤枉,喝令警察趕快放了他,否則他要告警察非法拘禁****。審訊陷入僵局的時候,省公安廳裡一位在南德搞蹲點調查的處長在幾個市局幹部的陪同下趕到了緝毒大隊,在會議室裡聽了潘隊長對這個案件大致情況的彙報,然後他們就一塊兒商量這案子下步怎麼搞。正商量不出頭緒的時候,安心敲開了會議室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