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X
-
100%
+
陳學明犯罪事實確鑿,他自己也知道已經到了窮途末路,對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因頂替別人上學和傷人未遂致人殘疾傷人害命等罪狀書罪並罰,其行為惡劣,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上一章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