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金屬貨幣而言,貨幣本身是有價值的,以重量衡量當更為合理。如以直徑作為錢幣的標準,還有錢幣厚度及錢孔大小之別,很難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所以,“五分”應是指重量而言,“五分錢”的重量只有兩銖半左右,遠遠低於八銖錢,而比較接近漢初民間所鑄之“莢錢”,或略低於“莢錢”。
老流氓與呂后夫妻倆,完完全全是不懂經濟學、經濟規律的,呂后二年的八銖錢改革是完全是不成功的,其也說明了當時西漢政府統一幣制的條件尚未完全成熟。
呂后改變老流氓時的貨幣政策,這主要是由當時的政治形勢及呂后的治國方針所決定的。
西漢政府雖說此時正極力推行無為的黃老政治,即所謂“蕭規曹隨”,“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
呂雉雖說是一女子,但其野心還是非常大的,老流氓死之前,將漢家所有的異姓諸侯王,除了個長沙王吳苪,其餘的幾乎全部都幹掉了。
接著便是將諸侯國,交接到了劉姓宗族諸侯王的手中。
然劉邦的這些兒子,雖然說也是呂后的“兒子”,但呂后可是對其可是一點也不放心。
除了個自己養大的淮南王劉長,其餘的其通通想要幹掉…………
翦伯贊在其所著中反覆強調這一點,“在惠帝君國的八年中,她無日不在計劃鞏固中央與削弱諸王的方策”,
“後...執政凡八年,在這八年中,她的政治方向,完全集中於對諸侯王的打擊,企圖以次使西漢的政權走向中央集權制”,由國家壟斷鑄幣權正是為了配合上述政策。
儘管呂后對地方諸侯王非常的不耐煩,但離最終的集權尚需假以時日,由國家壟斷鑄市權的社會條件也未成熟,所以儘管規定了民間私鑄錢幣者罪至死,不過有一句話說的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民間照樣還是有人私自鑄錢,其中上至諸侯王,下至地方富商應有盡有。
從兩次改革規定的貨幣重量角度看,呂后六年的改革也是對現實的認可與順應。總之,高後時西漢政府雖試圖削弱地方勢力但仍沒有背離與民休息的原則。
然到了劉榮的祖父文帝即位以後,繼續推行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統治政策,對社會經濟的發展採取了更加優容與開明的態度。
在錢法上,鑑於漢初“莢錢”及“五分錢”重量太輕,不能適應流通的需要,於文帝前元五年進行了一次新的錢法改革。
“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
這次幣制改革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者提高錢的重量,二便是恢復漢初的使民放鑄政策。
劉榮的祖父文帝劉榮,可以說是人精中的人精,且文帝還是華夏曆史上第一個被推選出來的皇帝威信明顯不足。
不的不對諸侯王採取極其寬榮的態度,當然這也是為了借諸侯國之力,與朝中的功臣派爭權。文帝時相對呂后時期而言,可以說是諸侯王勢力的反彈時期,文帝在貨幣政策上的讓步與在其他方面的妥協是相始終的。
另外的原因則是,文帝在位時期,出了三次匈奴入侵,國家相對安定無事,社會經濟穩定發展,文帝繼續推行與民休息的黃老政治,而文帝本人又崇尚節儉,國家財政充裕,不必透過鑄錢獲利。
文帝是自由經濟的信奉者,其所實行的使民放鑄政策,更是造就了民間鑄錢自由競爭的局面。政府既然規定了錢幣的形制、重量,那麼誰鑄的錢質地好、分量足,則在流通中便受歡迎,反之,則會被淘汰。
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或用重錢,平稱不受”,最初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錢法混亂的局面。
而且,還有許多不法奸商弄虛作假,雜以鉛鐵,以次充好。政府儘管規定“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
然而,在價值規律支配下,為了追求超額利潤,民間鑄錢者紛紛“最雜為巧”,“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
文帝的貨幣政策一開始便遭到一些朝臣的強烈反對,其中以劉榮的老師賈誼最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