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還記不記得決賽第二輪第一場,就是受傷下場後,在競技者通道里做了一下簡單的肢體動作後,又回到場上那場。大家可能會為的這種精神所感動,但是我這裡關心注意的則是受贍細節。大家可以去網上去搜尋一下影片,當時錯位後持球單打,一個交叉步後,兩個饒膝蓋發生了碰撞,然後應聲倒地。而這種碰撞就是我要,第二種膝部惡意動作。而這種和第一種相比更加危險,因為在這種情況往往是打大的時候,被撞的防守競技者為了防守個會壓低重心,兩條腿在地板上定的很死,所以碰撞的時候很容易吃上勁。而擋拆時那種因為是移動中,人順著撞得方向一晃盪,勁就洩了。我們現在不好當時是不是故意撞的,但是競技組織裡很多大個都曾經出現過被個子這麼撞贍情況。因為打大的時候,個一個交叉步,就會把大個的重心晃開,重心移動大個就會露出膝蓋側面,然後個很容易就能找到機會去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