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走!”
面對李雷的提議,伍天堅決搖頭:“學校裡還有這麼多幸存者,如果我們走了,他們就徹底沒救了。”
“可是,”
李雷為難道:“這麼多喪屍,我們就算留下來,也只是多兩具屍體而已。”
伍天沉默。
隨後道:“雷子,你忘了我們之前嗎,之前我們被喪屍包圍,是獵巫人犧牲了好幾個人的生命,才救下了我們,其實我們早該死了。”
“現在我們加入了獵巫人,又怎麼能為了自己活命,拋棄這麼多幸存者。我們這麼做,對不起之前救我們而死掉的前輩,也對不起我們獵巫人的使命。”
“我知道了,天哥。”
李雷點點頭,不再提逃跑的事情,眼神堅決。
“方洛兄弟,”
伍天又看向方洛:“你先走吧,以你的實力,完全可以離開這裡。我記得你是洛城人,你回去之後如果遇到其他獵巫人,就把這裡的事情告訴他們,讓他們向組織求援。”
方洛看了伍天一眼。
之前伍天和李雷的對話,他全都聽到了。
以伍天、李雷兩人實力,在喪屍沒靠近之前,是有機會逃出去的。
不過,他們竟然沒這麼做。
而是選擇留下來,想要燃燒自己,保護倖存者。
方洛也不知道,該用什麼詞來形容他的行為。
是傻?
以伍天、李雷兩個人的實力來看,他們兩個的價值,是遠遠超過幾千個普通倖存者的。
損失兩個花大量精力、物資培養的精英,去救幾千個普通倖存者,而且還大機率救不了的情況,可以說是血虧。
褲衩子都虧沒了。
絕對是傻。
但是,方洛覺得伍天不是傻,用熱血、偉大來形容伍天,更加的合適。
伍天肯定知道逃跑才是最佳選擇。
但是他沒有。
而是依舊選擇留下來,完成不可能的戰鬥。
或許,這麼做的意義不大,可用魯莽形容。但是,炎國最不缺的就是一腔熱血的人。
也正是有這些一腔熱血的人,炎國才能在末世繼續堅挺。
“你們都不走,我走什麼?”
熱血是具有感染力的,方洛也打算魯莽一次,而且這些喪屍也是在追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