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現場,婁生軍憑著多年的刑偵經驗,就知道包守通對自己沒有說假話,婁生軍心裡暗自慶幸包守通說得很詳細,而且句句實話,這讓自己的決定是如此的完美。
婁生軍趕到的時候,現場的勘察工作已經進入尾聲,負責勘察的警察向婁生軍暫時做了一個很簡單的彙報。
“扳手上的血跡已經提取,扳手是從大玻璃窗砸入的,現場有激烈搏鬥的痕跡,還有男女之間運動留下的痕跡,初步判斷死亡男子是被自己口腔中冒出的血液窒息致死。。。”
婁生軍所要的東西都具備了,婁生軍心裡暗喜,打斷彙報後問道:“這裡的老闆是蔡蘭芬是不是,聯絡她沒有?”
“已經聯絡,還沒有趕到。”
婁生軍吩咐道:“繼續聯絡,讓她立即趕過來。如果再不來就讓她直接去局裡,我們也回局裡去等著。”
最後事件的發展完成按照婁生軍的劇本往下發展:因為雨大,包守通和陳依青到公司去關窗,一時性起,兩人就在保安室同房。結果被加班的陳依青前夫撞見,於是陳依青的前夫惱羞成怒,拿起手裡的自制工具對保安室內的包守通暴力攻擊,企圖殺死包守通。陳依青為了保護包守通,結果自己的後背遭到了重創,受傷嚴重。
包守通護妻心切,與對方進行激烈搏鬥。打倒對方後,抱起陳依青冒大雨趕到醫院給陳依青救治,而包守通自己也因為淋雨發燒,住進醫院。包守通剛清醒過來後,第一時間就選擇報警。當警察接到報警趕到現場時,才發現被打倒在地上的男子已經被自己吐出的鮮血窒息而亡。
在這裡包守通就沒有了任何的過錯,首先,包守通和陳依青是合法夫妻,只是同房的地點有點不是很合適。但是當時是深夜,辦公樓內並沒有什麼人。同時包守通又明確地讓保安離開,這些也算合情合理,更不犯法。
第二,包守通當時不但赤手空拳,而且還是赤身**。反而死者卻是手握重型的兇器,這件兇器是致命性的。兇器上的血跡是陳依青一個人的,並無第二個人的血跡,指紋也只有死者一個人的。
第三,現場提取的體液、指紋等等,都說明當時包守通正和合法妻子陳依青在行房事,而血跡只有陳依青和死者的,死者的血跡只有三個地方有,破碎的窗戶框上有很少一點,桌子的碎玻璃上有一點,然後就是那一塊地上有一點。反而陳依青的血跡位置較多。
第四,陳依青身上的創傷。背後的傷是被扳手重擊留下的,至於其它的傷,只有一處隱處的小傷應該屬於包守通造成的,其餘的傷則都是陳依青本能保護包守通時造成的。還有陳依青背後的一塊青紫和包守通肋部的青紫擦傷,也證實是死者留下的腳印。
第五,辦公樓大門的監控攝像頭,記錄下了,保安被趕走,以及死者進入大門後,並沒有和包守通發生爭執,而是直接從門內大玻璃窗戶處,砸爛玻璃後,將自制扳手扔入。而且死者本人也是躍窗而入。同時也記錄下了包守通進入辦公樓的時間,以及抱著受傷的陳依青離開辦公樓的時間。
第六,醫院的所有記錄都證明包守通的確發燒了,陳依青除了身上的傷痕,也在發燒。而且醫生對兩人的描述也符合所有的事實。
第七,死者死亡的時間,也是在包守通離開以後。
所有這些,包守透過夫妻生活過於不拘小節,但在被襲擊後採取了正當防衛,並沒有惡意逃走,並在清醒後第一時間報警。唯一可能有點麻煩的是,那人死了。雖然死因是窒息致死,但是卻是被包守通打擊後死亡的。
這時最冤枉的人出現了,蔡蘭芬的礦對死者的撫卹金負責,包守通負擔自己所有的醫療費,礦上負擔陳依青所有的醫療費等等。
從此後,包守通都覺得自己在巴山是可以橫著走得人,如果不是婁生軍專門把包守通叫來狠狠地批了一頓,包守通都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
陳依青原本很害怕自己的前夫就這麼被包守通打死了,所以陳依青看著包守通也害怕,可是陳依青也真是個奇葩,沒多久也覺得包守通就是個神人,打死人都可以沒事,於是乎陳依青對包守通更是眼裡看出花來。
而那一段刺激的經歷居然還成為二人日後極度興奮地催化劑。
當李巖聽到這件事後,李巖找羅小軍要了一張包守通的名片,然後把這張名片放進了自己辦公桌上右手的一個黑色半透明的小盒子裡,這種人絕對不能夠出現在旺鋒公司裡,當然也不能一直留在礦上,因為那個礦李巖遲早是要替齊旺財拿回來的。
蔡蘭芬也是不想在看到包守通出現在礦上,就連那個陳依青,蔡蘭芬也再也不想看到。可是請神容易送神難。蔡蘭芬叫來了剛從老家回來的原財務姜總,這個姜總由於年紀的原因,當然還有其它別的因素,離開了旺鋒公司總部。現在被蔡蘭芬返聘在礦上,負責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