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老張村祠堂。
以張德才為首的一群罰惡司陰差再次上門。
“夜明,你可知,公然施法恫嚇平民,騙取香火,是何罪過?”
“冤枉啊,那是有假道士騙錢,我不過是戳穿那個假道士而已。”
夜明覺得自己很冤枉。
自己連土地的職責都不想履行,又怎麼會去刻意騙取香火呢?
很無辜的好不好!
張德才不聽夜明解釋,直接取出“罰惡令”,又罰沒了夜明兩個月的香火。
“夜明,別怪我沒有警告你,再有下次,就不是罰香火這麼簡單了。”
“那會罰什麼?”
“打魂鞭。”
聽到打魂鞭,夜明有點怕了。
“新神須知”上說的很明確,迄今為止,沒有那個犯事的陰差能抗住二十鞭。
就算只是打上幾鞭,也足夠受刑者修養一年半載了。
“知道怕了就好,記住了,凡人事,凡人了。”
張德才再次強調了一遍,帶著陰差們離去了。
見他們走遠,夜明回到了祠堂香爐中。
一群小小的陰差,竟然敢威脅自己這個超級大魔頭,真是不知好歹!
夜明決定勤修苦練,提升修為。
它決定了,要閉關個一二十年不出門!
......
第二天,夜明瞬移到了上河灣的“夜明將軍”祠中。
“這地方修的,不如老張村的好。”
夜明在祠堂前後轉了一圈,得出了這樣一個結論。
想想也正常,必將老張村的祠堂那可是有盧員外資助了一千兩建成的,自然不是上河灣這邊的可以比的。
但多個祠堂多條路嘛!
下河灣的祠堂也馬上建好了,到時自己就能三個村子玩兒瞬移了。
在上河灣轉了一圈,夜明發現了上河灣的不一樣。
上河灣的北面,有一棟獨立的院落,是個四進的院子。
這裡面住的可不是一般人,而是盧員外的小女兒。
這還是夜明從村民哪兒聽到的。
盧員外這人,只喜麒麟子,不喜綵鳳女。
家裡的男丁都跟他姓盧,女兒、孫女之類,只能各自隨母姓。
住在這個院子的小女兒,隨母親姓文,稱為文小姐,是盧員外六十歲才生下的。